为助力沅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规范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管理,提升贷款精准度与风险管控水平,根据《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背景
沅江市范围内申请纳入在库管理及退出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企业库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库管理遵循“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动态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由市科工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金融事务中心等部门和沅江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中心),按职责负责企业库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文件精神制定:
(一)《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
(二)《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进库条件。在沅江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属于“四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他具有科创属性的企业。经营上要符合产业、环保、安全政策,正常经营1年以上,纳税等级C级及以上,企业和负责人近两年没严重失信,也没重大法律风险。若有厉害的核心知识产权或颠覆性技术的初创企业,经专家论证,经营时长和纳税等级要求能放宽。
(二)企业进库流程。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先找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再向市科工局递交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纳税申报表(近三月)、企业和法人征信记录等)。经多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名单报市政府审查,并对审查结果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则进库,同时,推荐到益阳市科技局,对新申请的企业,实行每月评选一次。
(三)库内管理流程。每年3月底前,组织对库内企业全面复查,企业需及时更新信息。利用大数据,结合市监、税务等部门及银行的相关信息,实时或定期了解企业是否存在经营异常、风险事件(如知识产权失效、严重失信等)。
(四)退库情况。企业可自行申请退库;若存在申请材料造假,或者不符合进库条件了,经有关部门调查,拟退库的企业,公示5天后,无异议则退库,且对于强制退库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进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