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沅江市赋予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三批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9 16:20 信息来源: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

2022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提出,要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根据省、益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县级经济管理权限要聚焦园区实际需求,做到“应放尽放”,推进标准化赋权、差异化承接,逐步有序“放到位”,打造具有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二、赋权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湘政办发〔202172号),并结合我市园区赋权工作实际制定而成。

三、主要内容

(一)赋权目录

第三批园区赋权目录内容包括赋权事项名称、实施主体、事项编码、事项类别、赋权对象、赋权方式,事项类型分为5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共106项赋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9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行政检查2项、公共服务34项。

(二)工作要求

1.确保赋权到位。各赋权部门要与园区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交接证书文本、档案资料,为园区配置业务系统,加强对园区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

2.确保承接到位。园区要明确承办机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对接赋权部门做好培训服务工作,规范审批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建立健全赋权事项运行管理机制。

3.规范权力运行。赋权事项统一纳入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管理,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园区和赋权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加强对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不缺位、不越位。

四、目的意义

本次赋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举措,是做大做强园区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大手笔,是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文件精神的要求。

五、起草过程

从今年3月份开始,市行政审批服务根据上级关于向园区放权赋能的工作要求,多次组织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人到园区调研,召开向园区赋权工作调研座谈会,就赋权事项和赋权方式征求意见建议,探讨确定拟下放事项清单,征求了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

 

 

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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