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沅江市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0 10:56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作者: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一、文件出台背景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国务院依据《土地调查条例》安排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已纳入2018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为保证三调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4号)、《关于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告》(沅政告〔20193号)等文件的要求,确保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内容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市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一)调查的对象:我市陆地国土。

(二)调查主要内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我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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