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林业局解读《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17:37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市林业局 浏览量:

一、 政策背景、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保护古树及自然生境”。

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

严禁移植大树进城。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新修订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 … 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保护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2016年全国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全面保护、依法保护、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等六个原则,要求保护好每一株古树名木。

二、 主要目标

切实保护好我市现有建档登记的152棵古树名木。

三、 主要工作内容

广泛宣传、依法保护、加强古树名木抢救复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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