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年9月30日发布的《沅江市草尾镇和泗湖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未2年,项目法人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项目经营权归项目实施主体所有)的全部工作及相关法律责任。”变更为“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法人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项目经营权归项目实施主体所有)的全部工作及相关法律责任。”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