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加强百合车站启用后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7-18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登记号:YJDR—2011—32001

 沅公交告〔2011〕1号

为加强百合车站及其周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沅江市人民政府“沅政告〔2011〕1号”通告精神,作出如下规定:

一、进入百合车站营运的客运班线车,必须按设定的出入通道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进出路线。
二、禁止所有客运班线车驶入城区道路停靠或上下乘客,严禁在站外及站场附近道路停车待客或上下乘客。
三、通达百合车站的城市公共汽车一律从车站左前方入口驶入设置在车站广场的公共汽车专用停靠站点上下乘客,禁止在站场附近道路停车待客或上下乘客。
四、运载乘客到百合车站的城市出租汽车,一律从车站左前方入口驶入专门设置的出租汽车专用车道上下乘客;严禁驶入车站广场。
五、进入百合车站的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在车站北侧广场停靠,严禁在城市公交车和出租汽车专用车道停靠。
六、在中心城区营运的所有公共汽车必须在公共汽车停靠站点上下乘客,不准停车待客;严禁在其他地方停车待客或上下乘客。城市出租汽车不得在公共汽车专用停靠站点停车待客或上下乘客。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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