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宣传活动的通知沅宣字〔2010〕8号
发布时间:2010-11-25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芦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
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充分展示我市“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的丰硕成果,
进一步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
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文件
精神,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新农村建设成果宣传活动。通过基层推荐、群众评选和组织审定方式,在全市推选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在乡村和广大基层干部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快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
2
、协办单位:
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广播电视局
3
、
承办单位:
市信息中心
4
、协作媒体:湖南日报、湖南在线、红网、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益阳新闻网、沅江信息网、沅江电视台、全国地市新闻网联盟等
二、组织领导
主 任:谭柯金
副主任:
龚志
郭建平 冯正军 张自强
成 员:
吕自镜 胡爱民 曾剑波 刘洪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胡爱民同志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信息中心。
三、活动安排
1
、活动时间:2010年11月-2011年1月
2
、主 题:沅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魅力乡村、十大建设功臣、十大模范村官”评选与展示宣传系列活动
3
、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乡村新韵谱风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面展示我市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第二阶段“乡村新韵竞风流”:1
、推荐阶段(11月20日-12月10日)。
采取自荐和乡镇推荐方式进行“十大魅力乡村、十大建设功臣、十大模范村官”候选对象的报名推荐。每项每个乡镇、场、街道每项推荐两名对象。2
、公示及公众投票阶段(12月11日-1月10日)。
候选对象名单在电视台、沅江信息网等媒体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沅江信息网开设专题活动平台,
开通电话声讯、手机短信、网络投票通道,欢迎社会各界投票。3
、评审会综合评审(1月11日-1月24日)。
组委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专业人士组成评审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评分,再由组织、纪检、综治、计生、统计、环保、审计、经管、公安、工商、税务、质监、安监等部门进行初审。组委会办公室按社会投票占70%、评审委员会打分占30%的比例统计候选对象分数,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沅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魅力乡村、十大建设功臣、十大模范村官”评选活动最终获选名单。
第三阶段“乡村新韵展风流”: 在沅江信息网、沅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市委、市政府颁发奖牌与奖品,并在相关媒体上长期进行宣传。
四、活动要求
1
、市委宣传部新闻组负责整体协调,市委农村工作部负责候选对象资料收集和整理;市信息中心负责网上专题活动平台和声讯、手机短信、网络投票通道的建设,策划和协调媒体宣传工作;市电视台负责本市电视宣传,开设活动专题展播。
2
、各乡镇、场、街道及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明确专人专抓,
确保整个评选活动有条不紊开展。
3
、各相关媒体要搞好整个活动的前期宣传、跟踪报道及评选结果宣传。
4
、候选对象需填写好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候选村需提供2000字左右文字介绍,乡村面貌等5寸图片各5张;候选人提供200~300字个人简介、2000字左右个人详细事迹材料和5寸工作、生活照各1张,2寸免冠照一张,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数码照片,在12月10日前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
1
、
“乡村新韵谱风流”基本材料提供要求
2
、“乡村新韵竞风流” 参评条件
3
、
“十大魅力乡村”
候选单位推荐表
4
、
“十大建设功臣、十大模范村官”
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
2010
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