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1-04-14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芦苇场,有关单位:
《沅江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沅江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
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0 35 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湘政办函 2010 198 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 2010 12 月起至 2011 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目标;通过消防部队大练兵,进一步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通过活动开展,切实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社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以下简称“四个能力”),不断增强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活动内容
按照市人民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指导各单位落实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每季度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切实做到“四懂四会”。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 根据职责分工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在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落实相关审批制度,严把源头关;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1 、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2011 年春节前,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排查整治内容及部门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检查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情况,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情况,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检查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 、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2011 年春节前,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2011 6 月前,对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排查整治内容及部门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电力部门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筑供配电设施;检查用户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气象部门负责检查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法清理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
3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易燃可燃物资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2011 年,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所有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排查整治内容及部门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室内装修装饰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设部门负责对商住楼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文化部门负责对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网吧、游乐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卫生部门负责对医院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场、室内市场、超市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确保经营户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旅游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教育部门负责对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民政部门负责对军干所、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经发局负责对厂矿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海事、渔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水上船只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乡镇场、街道负责组织村(社区)对村(居)民住宅区进行逐一排查。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四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以及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场所开展检查。监察部门负责对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据有关法规、纪律给予行政处分。
(二)集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1 、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1 )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011 年春节前,市人民政府组织教育、民政、建设、广电、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以及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 )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 2011 年,教育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督促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 2011 1 31 日前,教育和公安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总动员,平安伴成长”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文化、民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和消防常识普及纳入“三下乡”、送温暖等活动。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要针对老幼妇、病残弱等弱势群体,开展一次“上门式”、“面对面”的消防安全帮扶。 2011 3 30 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消防安全宣传员,加强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 )强化媒体宣传工作。市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集中宣传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常识。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企业要加强消防公益提示短信的发送。 2011 6 月前,广电部门要开设消防专栏或专题节目,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
4 )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充分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广《消防三分钟》提示软件和《消信通》楼宇视频系统;推进消防安全标识标牌工程建设,在城区道路、人员密集场所、景区以及社区设置大型消防宣传栏(牌)或板报,在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上张贴使用提示标志。
2 、集中开展大培训
1 )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011 年春节前,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组织对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 2011 年底前,公安部门督促保安公司对保安队员分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公安交警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配合,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增加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内容。
2 )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培训。 2011 年底前,依托沅江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内容。
3 )全面开展农村乡镇以及村(社区)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2011 年底前,由公安部门分批组织对所有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场、街道领导以及村(社区)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
4 )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2011 10 31 日前,公安部门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 集中开展大练兵
1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市人民政府将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由公安、安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确定训练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的联合培训和演练,切实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2 )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高层、地下、化工等疑难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强化战斗员、指挥员、攻坚组的多层次训练,集中开展石油化工灭火、高层试水、远程供水等实战测试训练。 2011 年春节前,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逐一进行“六熟悉”。要制作和完善“一卡二图三表”,深入辖区重点单位掌握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3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训练。单位专职消防队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火灾特点,配强装备,制定训练计划,科学施练,每季度开展不少于 1 次的实战演练。志愿消防队应结合实际,重点训练提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每年定期开展不少于 1 次的演练。公安消防部队要定期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练兵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0 12 月。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二)全面铺开阶段。 2010 12 月底至 2011 9 30 日。针对“五大”活动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 2011 10 1 日至 2011 11 30 日。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 2011 12 1 日至 2011 12 31 日。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通报工作情况,做好迎接省政府、公安部检查验收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地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公安、建设、安监、文化、教育、卫生和经发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的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要亲自抓,真正落实多警联动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确定的目标责任,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和市公安消防大队,每月 23 日前报月工作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前报阶段工作情况, 2011 12 18 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总结。市人民政府将于 2011 2 月和 12 月分两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主题词:消防
  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市政协办公室 , 市法院 , 市检察院
( 共印 100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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