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管大队关于规范门店招牌制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4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各门店业主:

为加强城市管理,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省级卫生城市的指示精神,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沅江市城管大队决定对市区设置门店招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现将整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门店招牌必须到城管大队申报,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制作。

二、制作门店招牌必须按城管大队规定的尺寸、形式制作。

三、未按规定制作门店招牌的,处以责令限期整改、拆除、罚款等处罚。

以上通知内容,望各门店业主认真遵照执行,违者,城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沅江市城管大队

20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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