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年度社保补贴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5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各位市民: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与文件精神,结合沅江的实际情况,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经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定于2012年12月10日起启动我市社保补贴工作。为使这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补贴对象:

    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在近5年内退休的,即男已满 56 周岁(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已满 46 周岁(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为7104元,凡缴足全额的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金额为4262.4元(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月折算);

    三、 办理补贴时所需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另加复印件两份;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原件另加复印件两份;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另加复印件一份;

    4.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一份;

    5.近照免冠两寸彩照一张。

    6、已退休人员需带退休证原件。

    四、补贴期限:

    2012年度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时间从2012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3月9日止,在补贴办理期限内未申报补贴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补。请相互转告并广泛宣传。

    联系电话:2801123 2737255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5日

 

附:社保补帖操作流程

 

各位市民:

    2012年度社保补帖已经启动,为方便您快捷、顺利地办理社保补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一步:在一楼大厅(就业服务局)确认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第二步:在一楼大厅社保补帖“申报”台填写《补帖申报表》一份(就业失业证号码只填写最后五位数)

    第三步:向工作人员提交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工作人员开出《补帖认定通知单》;

    第四步:申报人持《补帖认定通知单》到“审批”台经审核盖章后,到二楼大厅缴费;

    第五步:凭缴费发票到一楼大厅“申报”台领回本人的有关证件。

    谢谢您的合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张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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