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沅江市2013-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6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委各工委:
       现将《沅江市2013-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
2013年9月27日

 

 


沅江市2013-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我市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现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制定我市2013—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一、总体目标
       沅江市2013—2017年发展党员总数掌握在2500名左右,力争35岁以下的党员达到发展总数的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达到65%以上;女性达到38%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达到65%以上,在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的“推优”面达到95%以上;农村新发展党员中,力争女党员达到30%,35岁以下的达到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5%。
       二、具体措施
       (一)突出重点、优化结构。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按照有控、有保、有减、有增的要求,明确发展重点。要加强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其他领域适当减少。在非公有制企业,注重在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在农村,以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注重将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先进分子发展成党员,消灭空白村,做好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把控制总量与提高质量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端正入党动机,加强考察分析,使发展对象经受较长时间的培养和考验,确保发展对象的先进性。
       (三)严格程序、规范发展。坚持发展党员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训制、票决制、联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到过程完整、记录清晰、手续完备。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审查时,必须送所属地综治、纪检、计生、税务、国土、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对有问题对象不予发展,防止“带病入党”。实行基层党委发展党员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备案审查制度,严防发展党员中的违规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指导。各地各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地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加强综合平衡,做好本级党组织发展党员任务分解,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查。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述职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三)及时总结、上报材料。每年年底前,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委各工委要对所属地区和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我部报告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宏观调控目标的具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意见建议等。我部将不定期对全市各地各系统各单位发展党员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张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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