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6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

为做好2014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村级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

(一)对通过打电话、发信息、利用关系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进行拉票的,或以请客送礼、赠送现金、支付各种费用、承诺给予不正当利益等形式进行贿选的,经查实,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宣布选举无效,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帮他人拉票贿选,包括以各种方式影响他人独立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撕毁选票、损坏票箱、冲击选举场所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派势力、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等破坏、妨碍、操纵选举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严肃查处部门和工作人员失职失范的行为

(四)对村“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导致换届选举不能顺利进行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查处。

(五)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查处。

(六)上级向乡镇场街道交办的村级组织选举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快查快结,又不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查处。

(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乡镇场街道对口部门交办的村级组织选举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快查快结,又不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查处。

(八)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发生违法行为,没有依法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查处。

三、严肃查处换届期间铺张浪费的行为

(九)对违反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借换届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迎来送往、游山玩水、滥发补贴奖金、购买纪念品,或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场、街道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健全信访、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要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举报,凡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都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查办,限时办结。要及时报送严肃换届纪律具体措施、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处、换届中的突发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重大情况要随时报送。要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进行。

 

市纪委监察举报电话:2722461

市委组织部监察举报话:2803289

市民政局监察举报话:2809882

 

 

                           中共沅江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沅江委组织部

                                          沅江市民政局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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