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沅森指[2015]2

 

关于做好“清明节”

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芦苇场)、街道办事处: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迅速回升。林区农事活动及清明祭祖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做到思想不松懈、组织上不松散、工作上不松劲,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务必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包片、地块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确保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二、坚决管控林区野外火源

各乡镇务必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落实,特别是南部丘岗区的三个镇,要按益阳市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的要求,全面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国有林场、大型墓地等重点防火单位和地段,务必组织人巡查巡护,做到看死盯牢,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各乡镇要完善和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确保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四、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

“清明节”,各乡镇森林防火值班室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以及森林火灾的“日报告”和“归口报告”制度在防火期内因全国卫星监测火点2小时内必须上报省防指,市森防指办公室发现火点要求各乡镇必须在1小时内查清火因上报。“日报告”即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归口报告即要求各乡镇报告森林火灾时必须归口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780728,不能越级上报或擅自联系新闻媒体、自由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沅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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