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29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YJDR-2015-32003

沅公交告〔2015〕3号

2015年高考6月7日、8日在沅江一中、琼湖中学二所学校进行。为确保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考生安全,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交通环境和生活环境,现将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6月6日18时起至6月8日18时止,沅江城区禁止所有机动车鸣高音喇叭。

二、6月8日14:40时—15:40时英语听力考试时,沅江一中考场周边的石矶湖路(南)、建设路,琼湖中学考场周边的山巷口路、新中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三、坚持考务车辆、考生和考务人员优先通行的原则,其它机动车辆不得与考务专用车辆或载有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车辆抢道行驶。

四、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的建设路、石矶湖路、鑫海路、新中路、山巷口路限时禁止机动车通行,对沅江一中和琼湖中学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时间内,除考务专用车和载有考生、考务人员的车辆(凭准考证、监考证)外,其他车辆不准驶入。

五、所有车辆必须自觉遵守车辆停放和临时停靠规定,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和考务车辆通行的道路以及考生住宿、餐饮场所周边道路违法停放,妨碍考务车辆通行。

六、高考期间禁止所有机动车上路从事商业广告宣传,不准占用道路从事商业营销活动或摆摊设点。

违反本公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