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防空警报器试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和全省人防警报器试鸣日制度,我市定于2015年11月1日组织市区防空警报器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5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
       二、鸣放载体:本市市区所设全部防空警报器、电视控制分中心。
       三、鸣放标准: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3、解除警报,连续长鸣180秒。
       三次警报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鸣放时每次间隔时间为5分钟,以上警报信号均按一个周期试鸣。
       四、请全体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不要惊慌。
       特此公告。

 

沅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张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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