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工委): 

为充分调动全市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励各类人才投身幸福沅江建设,根据益人才发〔20153号文件要求和《沅江市2015年人才工作要点》安排,报市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市实施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需符合《益阳市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支持计划》(益人才发〔2014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以近两年取得的工作业绩和专业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以往成果和长期贡献。

二、评审名额及支持方式

(一)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支持名额

1、益阳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遴选支持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6人,高技能人才3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人,农村实用人才5人,社会工作人才1人。因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暂未结束,部门和人员调整尚未到位,党政人才纳入此次评

2、益阳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支持计划遴选支持3个市直、县直部门或单位。

(二)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支持方式

1、益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通报受支持个人和单位名单,益阳市优秀人才、益阳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可分别获得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1万元和3万元资金支持。

2、益阳市优秀人才申报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并在科研经费、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等方面优先考虑。

3、益阳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记入人事档案,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4、由沅江市推荐申报和受到益阳市支持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单位,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评审步骤及方法

)申报

各用人单位自下而上推荐支持计划申报对象。其中:参评个人需提交益阳市优秀人才申报推荐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参评单位需提交益阳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参评单位人才工作经验材料(2000字以内)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13日前报沅江人才(市委组织部922室)

    (资格审核和考察

沅江市人才办从市人社局工信局、村部、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抽调部分人员集中审查推荐人选评选材料。主要审查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业绩贡献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分组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考察,分别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支持对象建议名单。

(三)初评

沅江市专家评审组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一道对初步评选对象名单及送审材料进行审核,推选出“益阳市首批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支持计划”的参评对象。报经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报益阳市相关评审办公室。

 

 

联系科室:沅江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联系人:李智科      联系电话:2738400

电子邮箱:675921689@qq.com

 

 

 

 

                             沅江市人才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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