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00: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在建项目部:
       当前正值冬期施工,为确保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住建局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雨雪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充足防范,充分准备。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程实际,立即启动建筑工地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结合本企业、本项目的实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
       2.凡进行冬季施工的项目,应严格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尤其是深基坑、混凝土的浇筑、砌体工程、钢结构安装、钢筋拉伸、焊接的冬季施工质量,一定要核查施工图纸,对不能适应冬季施工要求的,应当及时与设计单位研究解决,否则一律不准施工。要严格控制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后的拆模时间,现浇混凝土必须留置拆模试块,拆模时,应向监理办理报验手续,以确保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3.各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要立即组织开展对项目混凝土结构、提升设备、脚手架搭设、临时设施工棚及深基坑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固围挡板、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并派专人清扫临时工棚的屋面积雪。要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妥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工作情况书面材料由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签章,并在2015年12月10日前报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进行室内装修施工时,使用的电动机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必须穿好绝缘防护用品;进行室外管网沟槽开挖施工时,应在施工时确认埋地电缆的位置,避免施工时挖断电缆,造成触电事故。
       5.进行室外装修施工时,严禁使用自制吊篮或吊板,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绳;进行坡屋顶施工和门窗安装施工时,要加强屋面、窗台、阳台的临边防护,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室外管沟开挖施工时,要加强沟槽边坡的支护与围护,避免发生土方坍塌、人员坠落事故;进行混凝土浇注施工时,要严格按规范、规程搭设模板支撑系统,避免发生模板坍塌事故。
       6.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的在建工程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碘钨灯、电褥子、电炉子取暖,严禁乱拉、乱接宿舍临时用电线路,要有效预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7.加强对作业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施工现场动用明火需办理审批手续,现场内氧气瓶、乙炔瓶要按规定存放和使用,现场消防设施要齐全有效,冬施期间要安排专人看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8.遇到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9.及时组织交通工具,做好在建项目建筑工人的撤离工作,确保所有农民工能按时平安地回家过春节。加强现场留守人员的防冻、防火灾安全保障工作及春节慰问工作。
       10.要制定好抗雪防冻及春节值班制度,各单位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畅通,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交通工具、抢险救灾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对接到或发现的重大险情,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上报和处理。
       冰雪天气期间及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请于11月25日前报我局质安监站。
       市住建局24小时值班电话:0737—2721853
       质安监站24小时值班电话:0737—3280269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张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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