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沅江市调整殡葬基本服务价格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
三、沅江市殡葬基本服务价格的拟定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的相关规定,在严格进行价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县市价格情况,初拟了我市城区殡葬服务价格定价方案。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服务收费项目
1.遗体接运
遗体接运核算成本为2.91元/公里(平均229.63元/趟),拟定价格遗体接运180元/具(包含消毒费),市内往返30公里以内不另收费,超过30公里的每公里按3元计费加收。除沅江市行政范围,遗体接运费由殡仪馆与家属协商收费。遗体抬运60元/具(平面抬运及二楼以下),二楼及以上每增加一层楼加收10元/层,如使用电梯不另加收抬运费。
2.遗体存放(冷藏)
遗体存放(冷藏)核算成本为10.04元/具*小时。拟定价格正常遗体冷藏10元/小时。
3. 遗体火化
遗体火化核算成本为397.13元/具,拟定价格遗体火化400元/具。16岁以下遗体200元/具。
4.骨灰寄存
因殡仪馆未开展此项服务,根据周边殡仪馆的收费标准。拟定价格骨灰寄存6元/盒/月(试行)。
说明:因成本是2024年运营情况,考虑人工成本和燃料成本会上涨等因素,相关定价标准取整。
四、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安排,局价格成本调查科对沅江市殡葬基本服务价格项目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和测算。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沅江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
2.项目由来:2025年6月,沅江市民政局向市发改局提交了《关于调整沅江市殡仪馆、沅江市第二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市发改局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安排我队实施定价前的成本监审。
3.监审对象及范围:本次成本监审项目单位为沅江市民政局殡仪馆。监审对象为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车成本、遗体存放冷藏成本、遗体火化成本、遗体抬运成本四项。
审核的范围主要是沅江市殡仪馆2024年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成本费用。
4.被审单位基本情况:沅江市殡仪馆是沅江市民政局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改扩建工程于2024年基本完工,共投入资金约96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49.2亩,现有正式干职工10人,劳务派遣人员26人。遗体接运方面,现有殡葬车辆7台,定人定车,驾驶员8人,2024年共接运遗体数4254具,总行驶里程约36万公里;遗体冷藏方面,现有冷藏柜3组,可同时冷藏18具遗体;遗体火化方面,现有带尾气处理设备的环保平板火化炉6台,操作人员6人,年可处理火化遗体约9000具,2024年实际火化遗体4277具。
5.审核工作时间:2025年6月—7月
二、成本监审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第8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湘价成〔2015〕1042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
(二)被审核单位提供的依据:
沅江市殡仪馆遗体接运车成本构成基本情况及明细表;沅江市殡仪馆遗体存放冷藏成本构成基本情况及明细表;沅江市殡仪馆遗体火化成本构成基本情况及明细表;沅江市殡仪馆遗体上、下车抬运成本构成基本情况及明细表;其他相关资料。
(三)成本项目构成
沅江市殡仪馆遗体接运车的成本项目由固定资产成本、人工成本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构成;殡仪馆遗体冷藏成本由固定资产成本、人工成本、电费成本和日常维护成本构成;殡仪馆遗体火化成本由人工成本、燃料动力费和火化机及烟道维护费、消毒防腐药剂费、水电费、空气净化处理费、尾气排放及危废处理费和保安(物业)费用分摊等构成;遗体上、下车抬运成本由人工成本构成。
三、成本测算程序
1.根据成本监审的政策和规定,收集被审项目单位成本资料。被审项目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
2.对被审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按规定转入具体的调查核实程序。
3.开展实地监审,审核了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明细账、凭证、票据等相关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
4.核算定价成本,提出成本监审意见,征求被审项目单位意见。
5.召开集中会审会。沅江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组织召开沅江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会审会,对初步结论及被审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讨论,形成监审结果草案。
6.复核反馈意见,核定定价成本,出具正式报告。
四、成本数据核算
根据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成本数据审核情况如下:
(一)遗体接运车
1.核减职工薪酬415680元。核减了8名抬运人员工资及餐补,补计入抬运费。
2.核减车辆运行费用106765.23元。核减了计入2024年度但实际发生日为2023年度的燃油费及保险费。
(二)遗体火化
1.核减固定资产折旧1237066元,火化间设备及其他设备为政府全额投资。
2.核减职工薪酬103920元,核减2个行管人员工资,其为财政供养人员。
3.核减燃料动力费141895元,核减计入2024年实际发生日为2023年的燃料费。
4.核减火化机及烟道维护费153359元,根据实际发生数核减。
5.核减空气净化处理费用130000元,根据实际净化保养清单核减。
6.核减尾气排放及危废处理费39500元,根据实际发生数核减。
7.核增水电费33376.45元,增加发电费用,按实际总发电金额的15%分摊。
(三)遗体存放冷藏
1.核减职工薪酬75240元,核减2个超编工作人员工资。
2.核减电费6904元,根据实际发生数核减。
3.核增日常维护费用220元,按冷藏设备原值的3%计提。
(四)遗体抬运成本
1.遗体抬运人员由厅堂管理人员兼职,按人工费用的50%分摊。
五、成本核算结论
经核算,沅江市殡仪馆2024年度的基本服务成本分别为:
1.遗体接运车成本为2.91元/公里(平均229.63元/趟);
2.遗体冷藏成本为10.04元/小时;
3.遗体火化成本为397.13元/具;
4.遗体抬运成本为57.9元/具。
五、听证人、专家代表、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听证人:吴忠良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光华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 力 市发展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股长
曹 勇 市发展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2.听证会参加人:
政府部门代表:市民政局唐业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志勇,市司法局张超峰
经营方代表:沅江市殡仪馆馆长胡治洪、沅江市第二殡仪馆馆长王验
市民代表:黄其高、陈立、陈亦星、陈标强、潘建文、余波、林文顺、肖强、廖田英、周亮
市人大:胡应华
市政协:廖学军
专家代表:王军北
3.记录员:杨小玉 两型能源和地区经济发展股干部
4.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吴忠良同志兼任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