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关于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交办的“沅江市船舶企业污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为2022年5月27日-2022 年6月6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2021年4月,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沅江市临湖而建的造船厂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直排洞庭湖,现场拍摄到岸边有红色水带”。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明确责任、迅速行动。2021年4月,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有关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船舶企业环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沅江市船舶企业环保整治工作方案》,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在全面排查问题企业的基础上,按照“整改、搬迁、关停”的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并于2021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船舶企业整治工作。2022年3月,在益阳市委督查室、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益阳市工信局等单位指出沅江船舶企业环保整治存在的问题后,罗必胜市长主持召开船舶企业环保整治工作调度会,并对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及整治时间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再推进。沅江市整治办联合有关部门逐一对9家船舶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责令相关企业迅速推进整治工作。
(二)明确措施、重拳出击。2022年3月26日至27日,由沅江市政府办牵头,整治办、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公安局、供电公司、镇(街道)等24名执法人员依序对港口船舶、新河口船舶、挖泥河船舶、源发船舶、顺航船舶、鸿泰船舶、东方红船舶、鑫远船舶、国伏船舶等9家非入园企业依法实施并完成强制断电,确保企业无再违法生产的条件。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效。3月28日至今,副市长吴限忠5次带队现场督查船舶企业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属地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凝聚整改合力,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明确整治时限,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企业,积极引导入园。同时,沅江市整治办联合有关单位,对问题企业实行一日一督导,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且按时销号。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9家非入园船舶企业已实行关停和“两断三清”,并根据《沅江市非入园船舶企业后续修复整治一企一策工作方案》,已完成复绿工作。
(二)由属地镇、街道负责日常巡查,并建立了防止反弹的长效监管机制。
我市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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