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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沅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10:39 信息来源: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量:1284

市树、市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名片。为进一步培育城市品牌、提升城市绿化品位,激发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充分展示沅江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切实增强全市人民文化认同感,形成推进沅江市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敬请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树市花评选标准

(一)市树标准

1.地域性:乡土树种,有地方特色,分布较广。

2.文化性:文化内涵较深厚,能体现和代表沅江形象与精神。

3.历史性:种植繁衍历史悠久,市民认可度高。

4.观赏性:树形高大优美,适宜于作行道树和庭院观赏树。

5.经济性:经济或生态价值较高,有较好的培育前景。

(二)市花标准

1.地域性:适应我市自然环境,有地方特色,栽培较普遍。

2.文化性:能够体现我市历史文化特色。

3.历史性:历史悠久,已形成良好景观。

4.经济性:经济价值较高,种植简单、易推广。

5.观赏性:以观花为主,花形优美,深受群众喜爱。

二、推荐候选市树市花(排名不分先后)

(一)候选市树。1.橘树2.香樟3.水杉4.乐昌含笑5.杜英6.广玉兰7.栾树8.榉树9.桂花10.自荐(限一种)。

(二)候选市花。1.橘花2. 荷花3. 木槿花4.木芙蓉5.月季6.栀子花7.蔷薇8.石榴花9.紫薇花10.自荐(限一种)。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工作自2022年1月15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市绿化委员会审核、市政府审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1月15日至1月31日)

制定“市树”“市花”评选标准,并对外发布公告。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及方法,激发广大市民参与评选的热情。

(二)公众投票(2月16日至3月1日)

开通投票窗口,点击“市树”“市花”评选页面,了解“市树”“市花”评选条件、推选种类,选中自己心中喜爱的市树、市花,即可参与网络评选。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均需填写身份证号码等个人相关信息,一个身份证号码选择一种投票方式,且只能投一次。投票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统计汇总。

(三)专家评审(3月5日)

专家评审组对公众评选得票前3名的“市树”“市花”初选对象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出的“市树”“市花”候选品种上报市绿化委员会。

(四)市绿化委员会审核( 3月10日)

市绿化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组推荐的“市树”“市花”候选品种进行审核,确认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五)市政府审定( 3月15日)

对市绿化委员会上报的“市树”“市花”候选品种进行审定,通过后形成报告,由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市人大常委会审议(3月底)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报请的“市树”“市花”审定报告进行审议批准后对外公布。

四、表彰奖励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从所推荐的“市树”“市花”与最终评选结果一致的个人中,各抽取50名幸运选民,给予表彰奖励,并颁发奖品(价值200元)和证书。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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