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保障家庭信息库,并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动态管理,现开展全市租赁补贴重新申请受理工作。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收到通知后,在2021年3月15日—2021年5月15日,主动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领取表格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