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19]10号)精神,现对“2018-2019年自然保护地遥感动态变化监测”反馈的原湖南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实验区18处点位问题拟申请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遥感监测报告反馈的点位坐标,经现场逐一定位核实确认,除 17号点位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小地名:车便湖,原为矮围,2018年已按上级标准予以彻底撤除完成整改,目前湿地正在自然恢复中;其它17个点位中16个位于原“湖南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原三眼塘镇),属建制镇,另6号点位属资阳区防汛大堤临时值守站屋。“湖南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于2018年5月15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18]61号批准调整规划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上述17个点位均不在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
“2018-2019年自然保护地遥感动态变化监测”18个点位问题符合申请销号相关规定,现拟申请销号。
公示期2021年1月8日至1月14日(七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737-2738928予以反映。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