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人〔202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驻沅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 强同志为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曹吉钦同志为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唐 华同志为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1年);
免去陈礼英同志的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院长职务。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