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江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17:12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沅政办发2025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市202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31


沅江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削减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沅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秉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强化政策引导与执法监管,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工作格局。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保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五化”综合利用,拓宽利用渠道,提升利用效率。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与参与度,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二、总体目标

以健全责任体系为核心,以优化收储运网络为支撑,以提升技术应用水平为抓手,全面构建“责任明晰、储运高效、技术先进、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全链条监管体系。按照农作物种植时序,对全市水稻、玉米、油菜、棉花、小麦等所有农作物秸秆实行全域耕地禁烧管控,推进收储运网络体系建设,建成1个标准化县级秸秆收储中心和10个秸秆收储网点,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离田利用率达35%

、利用方式

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

(一)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二)中晚稻秸秆。以打捆离田利用为主,粉碎还田深翻耕为辅。

(三)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对房前屋后、沟港河堤等不便机收区域秸秆,由村集体组织转运至秸秆“五化”利用主体。

(四)其他农作物秸秆。玉米、棉花大豆、马铃薯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粉碎还田与饲料化(玉米青贮加工)、能源化(压块燃料、打捆直燃)、肥料化(制作有机肥)、基料化(种植食用菌)等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四、主要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子,建立电子化台账。以村为单位对种植情况(早中晚水稻、油菜、其他作物)、还田和离田面积(到户)、收储网点建设情况、产业化服务主体情况、秸秆还田离田农机具情况、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以镇(街道、中心)为单位建立电子化台账。

(二)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个县级秸秆储中心。根据各镇(街道、中心秸秆量的多少,合理布局10个收储网点,配备必要的收集、打捆、运输机械设备。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农作物秸秆收储用功能,逐步形成中心+网点+社会化服务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

(三)加强农机配套,提升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力度,新购置联合收割机150台、灭茬粉碎机10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10台、深翻耕机械20台;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重点推进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耕20万亩、打捆离田45万亩;培育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50个以上。

(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依托水稻、油菜主产区优势建立项目库,支持培育年利用3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1个,1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25000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33000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主体5个,新建秸秆饲料化加工生产线3条、能源化加工生产线2条、肥料化利用加工生产线2条。同时激活现有产业化主体,力争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

(五)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构建以饲料化利用为主,肥料化、燃料化利用为辅,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协同发展的多元高值利用格局。创新推广秸秆养殖饲料、生物基质、生物燃料等技术,优先推广使用秸秆为原料的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炭基肥鼓励开展秸秆压块、切割、揉丝等粗加工利用方式,丰富秸秆原料形式。探索推广“秸秆+”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协同治理、“秸秆换肥”“秸秆变肉”等利用模式。支持生产食用菌、育秧基质等基料化利用,推广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技术。发展壮大草艺、建材等产业,推动秸秆替塑、替木,实现秸秆多途径增值,拓展秸秆高值化利用路径。

(六)实施精准管控,强化网格化监管。各镇(街道、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市政府领导包镇(街道、中心)、镇(街道、中心)党政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各级值班、巡查人员要全时在岗在位,深入田间地头,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和看管,利用铁塔视频巡查+无人机巡查+地面巡逻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区域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扑救、及时通报。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市委、市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专项督导,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联合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火点现场交办,由属地镇(街道、中心)一日内上报情况,两日内上报处理意见,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同时倒查秸秆综合利用管控机制,对于方向不明,措施不力,处置不及时的一律追责问责,持续保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高压态势。

五、奖惩措施

2025年沅江市水稻播种任务面积106.6万亩,其中早稻40.8万亩,一季稻22.55万亩,晚稻43.25万亩。受农时季节影响,我市早稻秸秆都是采用机械化收割直接还田,主要是处理中晚稻秸秆的问题。根据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实际情况,市财政统筹安排1500万元用于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

(一)奖补措施

1.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经费。为了充分调动各镇(街道、中心)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协调解决收储主体进村入户回收秸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财政根据国土三调耕地面积88万亩的调查结果,对各镇(街道、中心)按2/亩给予工作经费,共计176万元。

2.秸秆还田奖补。我市中晚稻计划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耕20万亩,留茬高度≤15cm,翻耕深度20cm以上,秸秆粉碎均匀,粉碎长度≤10cm,抛撒均匀度≥80%,按照35/亩进行补贴。共计700万元。

3.收储企业奖补。资金总额控制在324万元以内,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加工利用补贴。对收储稻草秸秆1000吨以上的主体进行奖补:①处置1000吨以上3000吨以下秸秆企业,按实际吨位数给予20/吨补贴;②处置3000吨以上5000吨以下秸秆企业,按实际吨位数给予25/吨补贴;处置5000吨以上秸秆企业,按实际吨位数给予30/吨补贴。二是厂房补贴。支持秸秆收储原料厂房、加工车间、成品仓库等建设,场地采用门式钢架结构,运输车辆进出自如,层高不少于7m,地面平整防潮,配备地磅和消防设备。对新、扩、改建厂房的按50/㎡进行补贴。三是设备补贴。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实行额外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农机采购费用的50%。对尚未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的,按照购置费用的30%进行补贴(自行购买设备的参照执行)。

4.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奖励。市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镇(街道、中心)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绩效奖励。从发文之日起,未被上级巡查交办、铁塔卫星通报火点的镇(街道、中心)奖励30万;仅发生1处火点的镇(街道、中心)奖励20万;仅发生2处火点的镇(街道、中心)奖励10万,火点数量超过2处以上的镇(街道、中心)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二)惩罚措施

为落实上级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要求,现就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明确如下处罚措施:

1.对上级交办的省卫星火点:经上级核实确认后对卫星火点镇(街道、中心)扣除工作经费5万元。

2.对益阳市督导交办及益阳铁塔监控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焚烧面积15亩的扣除工作经费0.5万元;焚烧面积610亩的扣除工作经费1万元;焚烧面积超过10亩的扣除工作经费2万元。

3.对沅江市巡查督导组现场发现的火点,未按1520”机制及时处置到位的,对镇(街道、中心)扣除工作经费1万元。24小时内同一镇(街道、中心)发生5个以上火点的,另加扣工作经费3万元。

对卫星火点和益阳市级督导发现的火点已处罚的,不重复处置。沅江本级扣除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从镇(街道、中心)下拨经费中扣除,沅江本级发现的秸秆火点的所有处罚经费,全部用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经费。

六、奖补程序

(一)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按照“先离田、后奖补”的原则执行。

(二)收储主体在秸秆收储前,应填报秸秆收储奖补申请表,收储结束后,需提交秸秆收储运原始凭证、称磅票据、明细台账、收储照片等证明材料;由镇(街道、中心)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在镇(街道、中心)公示栏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组织验收。

(三)秸秆粉碎还田深翻耕由镇(街道、中心)组织实施,实施主体由镇(街道、中心)推荐,农业农村局审核把关。作业机械必须安装北斗系统,作业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市纪检监察部门对作业面积进行现场审核。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审核把关,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并建立相关台账。

(五)市财政局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全域禁烧的宣传引导工作。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地广泛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管、督导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监管、督导各镇(街道、中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镇(街道、中心)按属地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

(三)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街道、中心)、镇(街道、中心)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丘块)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建立市直单位联村共管共治工作机制,建立“一村一策”秸秆综合利用管控机制。

(四)加大巡查力度。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要制定禁烧督导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中心)要加大禁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个、制止一个、处理一个,各镇纪委要加大问责力度,全力推动沅江市秸秆禁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五)筑牢安全防线。各镇(街道、中心)要强化对市场主体(收储网点)的安全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堆场选址布局,确保远离火源、居民区;按标准配备充足消防器材,设置醒目防火标识,定期清理周边可燃物;建立健全值班巡查制度,严禁场内吸烟、动火作业,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六)落实资金保障。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贴资金按照扶持政策据实予以补贴。农业农村、财政、纪监等部门要组建联合验收组开展现场验收。

(七)建立技术支撑。市镇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技术普及应用,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加强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乡村对接秸秆利用技术和装备,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

 

附件:1.沅江市2025年中晚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奖补明细表

2.沅江市2025年中晚稻秸秆还田深翻耕任务分配表

3.2025年沅江市农作物秸秆县级收储中心和收储网点统计表

 

 


附件1

沅江市2025年中晚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奖补明细表

奖补对象

奖补

资金

(万元)

工作经费

秸秆还田

补贴

收储企业

(元/吨)

厂房建设

补贴

设备补贴

秸秆禁烧奖励

(发文之日起)

根据国土三调耕地面积

 

(元/亩)

推广中晚稻低茬收割还田深翻耕20

万亩

(元/亩)

1000吨至3000

3000吨至5000

5000吨以上

新扩改建厂房

 

/m2

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

未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

未发生火点的

仅发生1处火点的

仅发生2处火点的

镇(街道、中心)

476

2

 

 

 

 

 

 

 

30

20

10

市场化

主体

1024

 

35

20

25

30

50

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外进行额外补贴,两者补贴不超过农机采购费用的50%

按照购置费用30%进行补贴自行购买设备的参照执行

 

 

 

资金控制

范围

(万元)

1500

176

700

324

300


附件2

沅江市2025年中晚稻秸秆还田深翻耕任务分配表

目标任务

类别

单位

琼湖街道

胭脂湖街道

新湾镇

南嘴镇

草尾镇

阳罗洲镇

四季红镇

黄茅洲镇

南大膳镇

共华镇  

泗湖山镇

茶盘洲镇

南洞庭事务中心

漉湖事务中心

合计

中晚稻收割后种植冬季农作物,推广20万亩秸秆低茬收割深翻耕。

中晚稻播种面积

7200

23500

3000

12600

101200

76000

14700

91900

106800

90500

77300

43300

7500

2500

658000

中晚稻秸秆深翻耕分配面积

3600

15000

3000

6300

20925

23000

7350

23975

27500

24275

19325

17000

7500

1250

200000

 

注:原则上重点支持地区偏远,丘块偏小,不适宜机械收割区域。


附件3

2025年沅江市农作物秸秆县级收储中心和收储网点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企业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沅江市冯鑫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泗湖山朱冯村

陈建军

138****3928

县级秸秆收储中心

1

沅江市牧裕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共华镇新港村

夏训欢

177****7869

秸秆收储站点

2

沅江市牧源秸秆综合

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

南大膳镇

同丰垸村

彭真军

130****5600

秸秆收储站点

3

沅江市益农秸秆综合

利用有限公司

泗湖山镇

朱冯村

皮敬波

139****3621

秸秆收储站点

4

沅江市熙福秸秆综合

利用合作社

草尾镇熙福村

刘志刚

137****4094

秸秆收储站点

5

沅江市保民现代农机

专业合作社

琼湖保民

王剑良

189****7258

秸秆收储站点

6

湖南阜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沅江市草尾镇乐园村

刘志清

177****2182

秸秆收储站点

7

湖南沅江鑫达林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大膳镇

南丰垸村

刘建军

139****8358

正在建设中

8

沅江市健鸣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南大膳镇

南丰垸村

易晓淼

130****2888

正在建设中

9

湖南省碧蓝生态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

黄茅洲镇
黄茅洲村

陈友良

153****2553

正在建设中

10

湖南环洁科技有限公司

南嘴镇

百家沟村

张少先

158****0333

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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