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办函〔2024〕37号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江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沅江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十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发生2起亡人火灾事故,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消防安全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电专项整治方案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弱势群体关爱计划。从即日起,各镇(街道、中心)要组织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弱势群体活动居住场所“敲门入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次弱势群体关爱计划主要针对辖区内具有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在2024年12月底前各地要组织人员对以上主要人群活动居住场所开展一次上门宣传指导。重点指导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及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着重排查该类场所是否存在堆放大量杂物、使用明火取暖、电动自行车入户飞线充电、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等火灾隐患。2025年1月底前完成弱势群体活动居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职责分工:各镇(街道、中心)做好弱势群体人员场所排查登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上门入户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当前我市“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依然大量存在,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此,各镇(街道、中心)要组织力量在2024年12月底前对上述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对在门窗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窗等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对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或飞线充电,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私拉乱接电线的,责令立即改正。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的依法责令拆除。鼓励户主购置灭火器、安全绳、逃生手电、防毒面罩等逃生物资。有条件的设置联网型点式火灾报警器。
职责分工:各镇(街道、中心)做好多合一场所摸排工作,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指导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各镇(街道)执法大队对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市消防救援局进行工作指导。
(三)进一步推进“两电”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10月24日,益阳市“两电”专项督导组对沅江市“两电”工作开展了检查,指出还存在共享充电柜目前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存在严重缺失,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建设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价格公示不明确、场地安全防护不到位,交通运输部门、市监部门对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门店的摸底和检查不到位,商务部门未部署实施“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工作,交警部门推动非标电动车置换工作成效不明显,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没有对相关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进行宣贯和政策解读,相关电价政策还未及时进行宣贯等问题。为此,沅江市“两电”整治行动专班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沅江市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两电”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停放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重点是要进一步加大充电装置的安装工作,在12月底前要完成80%的安装工作。
职责分工:市市监局负责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产品认证等工作。市交警大队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路面执法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推进物管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非物管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中心)负责。市商务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负责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监管工作。市发改局负责规范充电电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规划。市消防救援局、各镇(街道)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监管力度。各单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行业单位消防监管力度。重点对单位是否建立消防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员工是否开展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是否开展。
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养老院、医养结合场所;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市卫健局督促医疗场所;市文旅广体局负责娱乐场所;市商务局负责商场市场;镇(街道、中心)负责辖区内稻草回收、芦苇加工等企业。
(五)强化火灾事故处置应对水平,提高镇(街道、中心)专职队灭火救援能力。对镇(街道、中心)专职消防队器材装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不能满足现有灭火救援需要的,应予以补充购置。对镇(街道、中心)专职消防队开展一次灭火救援能力培训。利用好镇(街道、中心)接警系统,提高专职消防队快速响应能力。
职责分工:各镇(街道、中心)负责专职队伍建设;市消防救援局负责指导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专题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硬性整治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二)要强力整改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按清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形成工作闭环。对问题依旧突出、隐患久拖不改的场所,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挂牌督办,坚决消除火灾隐患。2025年1月31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加大宣传教育和隐患曝光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治,利用利用节假日广泛性开展提示性、针对性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或久拖不改的,定期在社会媒体进行曝光。
(四)强化执法打击震慑。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拒不执行整改的坚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中心)要落实领导负责制,迅速研究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聚焦关键问题,制定针对性举措。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有效措施解决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对攻坚行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镇(街道、中心)和行业部门,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视情加分。对工作不力的,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意见》,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促予以改进。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