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市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17:00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149

 

 

 

 

                                  沅政办函〔202430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全市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

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在办理户口、低保等基本民生事项“两头跑”的问题,满足其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市直单位和迁入地各镇(街道、中心)、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推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解决安置点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提高办事便捷度、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压实工作责任。以遵循安置点群众意愿,就近就地办理为原则,相关市直单位、镇(街道、中心)、村(社区)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破解难题,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能在村(社区)办理的全部实现在迁入地村(社区)办理,能在乡镇(街道)办理的全部实现在迁入地乡镇(街道)办理,需要乡镇(街道)、村(社区)出具证明的,各职能部门要认可迁入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出具的证明。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安置点的联系对接,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需要。

三、优化服务水平。要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明确事项具体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快办速办服务机制;要持续优化服务方式,相关职能部门要创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方式,迁入地镇(街道、中心)、村(社区)要组织好本辖区内安置点的“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宣传工作,使惠民便民政策家喻户晓,最大限度减少搬迁群众办事“来回跑”“两头跑”,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

四、严肃追责问效。相关市直部门、相关镇(街道、中心)要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到位,要明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增强工作的时效性,不得出现有令不行、互相推诿、拖延缓办、久拖不办等现象。若因政策要求落实不力,损害搬迁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则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沅江市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

务事项清单(32项)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12


附件

沅江市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32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方式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市人社局

南大社区(南大膳镇集中安置点)、永胜社区(南洞庭芦苇场安置点)、草尾社区(草尾镇集中安置点)、百乐社区(高新区集中安置点)、榨南湖村(榨南湖集中安置点)、三眼塘村(三眼塘集中安置点)

2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3

失业登记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4

就业登记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5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6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市医保局

南大社区(南大膳镇集中安置点)、永胜社区(南洞庭芦苇场安置点)、草尾社区(草尾镇集中安置点)、百乐社区(高新区集中安置点)、榨南湖村(榨南湖集中安置点)、三眼塘村(三眼塘集中安置点)

7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8

矛盾纠纷调解和处理

迁入地镇(街道、中心)、村(社区)办理

迁入地镇(街道、中心)

南大社区(南大膳镇集中安置点)、永胜社区(南洞庭芦苇场安置点)、草尾社区(草尾镇集中安置点)、百乐社区(高新区集中安置点)、榨南湖村(榨南湖集中安置点)、三眼塘村(三眼塘集中安置点)

9

自然灾害救助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10

低保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市民政局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11

特困供养人员认定,供养金给付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12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13

高龄、百岁老人长寿津贴发放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14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15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申请审批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16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17

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燃油补贴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市残联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18

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高中生资助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19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2018年后经指定医院鉴定办理的残疾证由乡镇代为受理,2018年之前办理的残疾证需先到乡镇或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申请表,本人再到指定医院重新鉴定后,免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需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填写邮寄单)。

市残联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20

生育登记

迁入地村(社区)办理

市卫健局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2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22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23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24

准予非医学需要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25

退役军人临时困难救助

迁入地村(社区)出具证明,迁入镇(街道、中心)办理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26

优待证办理

迁入地镇(街道、中心)办理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27

贫困学生入学补助申请

学生本人申请,学校评议、认定

市教育局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28

贫困大学生一次性入学资助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下拨指标,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市学生资助中心统一评审

29

亲属关系证明

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迁入地镇(街道、中心)派出所办理

市公安局

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理处、草尾镇、南大膳镇、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30

公民本人基本户籍信息查询服务

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迁入地镇(街道、中心)派出所办理

31

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证明

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迁入地镇(街道、中心)派出所办理

32

其他事项

安置点搬迁群众办理政务所需材料盖章,均由迁入地镇(街道、中心)、村(社区)盖章有效,不得要求其返回原户籍地办理。相关市直部门、镇(街道、中心)、村(社区)应予以支持与配合。

涉及的市直各职能部门

迁入地镇(街道、中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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