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高新区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15:32 信息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作者: 浏览量:

YJDR-2024-00001

沅政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高新区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沅江高新区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能力,有效降低企业开办和建设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深入推进“五好”园区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

通过项目报建“零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入驻成本,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实现项目审批“速度最快、流程最简、服务最优、成本最低”的目标,力促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建设、竣工投产,实现工业企业“拿地即开工”。

三、改革范围

2023年7月1日起在沅江高新区开发建设局进行报建的园区工业项目,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四、改革任务

推动“全免一批,补贴一批”改革工作。即对沅江高新区范围内的工业类项目(含仓储、物流项目等)执行报建阶段涉及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保费除外)免收;由沅江市财政纳入预算定额补贴,企业不再缴费(政策规定不能免收、返还、包干的除外)。

(一)全免一批。园区工业类项目报建过程中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档案利用费、安全施工服务费、价格调节基金、环卫公共卫生费等沅江市本级有权决定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全免。免收依据为《沅江市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沅办〔2019〕61号)第十三条:园区承接项目报建的行政权限后,免除本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财政补贴一批。对园区工业类项目政策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测量费、规划咨询费进行财政补贴。省、益阳市有关政策已明确减免的,以省、益阳市政策为准。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企业在沅江市发改局开具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通知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后,由沅江高新区负责到沅江市财政局备案。企业凭沅江高新区、沅江市财政局的备案资料可不支付相关费用。沅江市发改局凭备案资料出具人防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沅江市财政局按每季度的备案金额代企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测量费。企业在沅江市自然资源局测绘院开具的测量费缴费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后,由沅江高新区负责到沅江市财政局备案。企业凭沅江高新区、沅江市财政局的备案资料可不支付相关费用。沅江市自然资源局测绘院在收到沅江市财政局备案单后开展相关工作。测量费的备案金额计入沅江市财政局对沅江市自然资源局测绘院下达的年度完成任务金额。

3.规划咨询费。①在沅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的项目,企业与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设计院签订规划服务合同后,由沅江高新区负责到沅江市财政局备案。企业凭沅江高新区、沅江市财政局的备案资料可不支付相关费用。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设计院在收到沅江市财政局备案单后开展相关工作。沅江市财政局按每季度的备案金额代企缴纳规划咨询费。②在沅江高新区规划例会审查的项目,企业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规划服务合同后,由沅江高新区负责到沅江市财政局备案。企业凭沅江高新区、沅江市财政局的备案资料可不支付相关费用。第三方公司在收到沅江市财政局备案单后开展相关工作,沅江市财政局按每季度的备案金额代企缴纳规划咨询费。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沅江高新区负责园区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事项清单、跟踪服务、具体落实。各“零收费”事项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策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沅江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将“零收费”服务工作相关经费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项预算)。补贴资金每季度按项目备案表金额,由沅江市财政局依据程序拨付到相关账户。

(三)强化工作督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办要围绕各部门落实本方案各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违规收费等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沅江高新区项目报建“零收费”事项清单


 



附件


沅江高新区项目报建零收费事项清单

 

缴费事项

一般价格

(元/m2

园区项目价格(元/m2

沅江市收取部门

减免

情况

减免类型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共计8/m2

0

沅江住建局

已减免

免收

档案利用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安全施工服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价格调节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环卫公共卫生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48(计费面积为非生产性用房面积)

20.48(计费面积为非生产性用房面积)

沅江市发改局

(国动

未减免

代缴

测量费
(服务性收费)

4.5

4.5

沅江自然资源局

规划咨询费
(服务性收费)

4

3.2

沅江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设计院

第三方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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