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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沅江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执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09:36 信息来源:沅江市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20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直各单位:

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沅政办发〔20215号)文件规定,本办法有效期暂定一年,2022524日到期。因省级垂钓管理办法正在起草出台之中,为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规范我市垂钓管理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沅江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3524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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