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黄茅洲镇
  • 负责人: 张勇
  • 机构地址: 沅江市黄茅洲镇沿河路69号
  • 联系电话: 0737-2111386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沅江市黄茅洲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关于乡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镇村和社区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 织和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推进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并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公共服务。围绕镇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村)、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承担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 会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职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监管执法。负责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

(七)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居(村)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组织城乡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社区(村)发展服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对辖区内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辖区内与居民(村民)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职责。加强维护辖区公共安全职责。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

党建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网信、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商务、粮食安全等工作。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生态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村级债务化解。

黄茅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黄茅洲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含林业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黄茅洲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黄茅洲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是: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黄茅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市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镇(街道)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