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交警大队
  • 负责人: 杨灿华
  • 机构地址: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跑马岭路167号
  • 联系电话: 0737-2722166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责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车辆和驾驶人;负责交通警卫任务,处置突发性交通事件;规划、建设、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内设机构
大队内设机构为九队一所,即综合指导中队、法制宣传中队、秩序管理中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科技设施与视频侦查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车辆管理所。
    1、综合指导中队:
    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动态,负责交通管理综合性工作,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划、方案和规范性文件;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秘、信息调研和信访工作;负责党务、政工、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装备、服装、固定资产管理;承办各种会务,负责综合档案室的管理。
    2、法制宣传中队:
    拟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交通安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警法制培训,加强执法指导和检查、监督,把好执法质量关,审查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违法处罚;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法律咨询服务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组织交通管理行政决策听证。
    3、秩序管理中队:
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加强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
    4、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
    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研判机制,加强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开展事故预防,定期对全市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建议。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含路外事故)的处理,协调、指导各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罚意见;负责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办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5、科技设施与视频侦察中队:
    编制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和公路电子卡口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和非现场执法违法信息的录入;拟定科技装备的配置、添置计划并协助采购和维护管理。开展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公路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
    6、车辆管理所:
    负责全市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办理国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注册、注销登记和检验;办理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证申领、考试、发证以及各种驾驶证的换发事宜;负责记满分驾驶人培训考试;建立客运车辆(含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负责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审批。
    7、交警一中队:
负责省道204线沅江段及三眼塘镇、新湾镇、南咀镇、万子湖乡和琼湖街道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维护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8、交警二中队:
负责省道204线沅江段和草尾镇、阳罗洲镇、四季红镇、黄茅洲镇部分地区(志阳公路以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维护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办理权限内的车驾管业务。负责处理辖区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9、交警三中队:
负责共华镇、泗湖山镇、茶盘洲镇、南洞庭芦苇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维护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办理权限内的车驾管业务。负责处理辖区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10、交警四中队:
负责南大膳镇、漉湖芦苇场、黄茅洲镇部分地区(志阳公路以东)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办理权限内的车驾管业务。负责处理辖区内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