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医疗保障局
  • 负责人: 王建宏
  • 机构地址: 沅江市金竹路5号 
  • 联系电话: 0737-2726749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

(七)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 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 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 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 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 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四个股室:

一、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机关 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扶贫和综治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市城镇职工

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 策;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 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 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等方面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健康扶贫有关工作;参与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 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三、基金监管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对全 市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及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检 查、稽核和协助考核;负责对医保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稽核;负责接收医保违规行为举 报和投诉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负责省定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 进行动态维护。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 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 违规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 理,指导监督招标采购平台运行。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四、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和人事 股)。负责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执行和基金运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网上舆情监控。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 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市药品、 耗材、器械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负责医药招标采购平台 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党建、组织人事、机 构编制、绩效、老干和工青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