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农业农村局
  • 负责人: 李艳
  • 机构地址: 湖南省益阳沅江市巴山西路268号(二楼)
  • 联系电话:  0737-2721311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一、机构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涉农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治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务、信息、档案、新闻宣传、机关后勤、文字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人事股。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计划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

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政务公 开有关工作。

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发展规划股。

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农业农村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的储备和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援外项目实施和合作交流事务等相关工作。

乡村产业发展股。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农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市场与信息化股。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市场预警,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 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科技教育股(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

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实施全市乡镇沼气工程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 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报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 相关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种植业管理股。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种植业抗灾、减灾和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市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

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拔。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农田建设与农垦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农村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 。

畜牧水产管理股。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种畜禽生产、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负责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内动物防疫检疫及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