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28 10:45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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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0981G01760681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婚姻登记服务

   

沅江市琼湖街道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

法定代表人

曾辉

开办资金

1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沅江市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8

-1.3

网上名称

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

一、 基本情况 2021年共办理婚姻登记事项18199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2568对,补办(领)结婚登记1196对,离婚冷静期受理1794对,办理离婚登记943对,补发离婚证135本,补录历史数据13435对),调阅档案3500余人次,登记合格率100%,建档率100%,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本市的婚姻登记工作。今年婚调委接待闹矛盾要离婚的夫妻619对,调和319对,咨询141对,回访7对,为促进家庭和谐和保障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妇幼保健院全年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2978对,为贯彻落实优生优育提供技术保障。 在全年的日常工作中,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做到了来有问声,问有答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讲不能办,只讲怎么办。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加贴近群众,切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建设标准化、信息化和服务水平 民政局党组向我中心给予了充分的关心和工作的支持,对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窗口的微机、打复印一体机进行了更新,添置了指纹比对、高拍仪,做到了“一对一全程受理办理模式”,保证100%登记合法。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免费提供《办事指南》等与婚姻有关的宣传资料;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并填写不予办理告知单;不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员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研讨交流,解决了工作中历史遗留下的许多疑难问题,提升了服务能力。 三、 认真抓好档案管理工作 依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档案整理,分专人负责档案整编、档案入库,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准确,无误,为全国联网对接做好准备工作,今年已调阅档案3500余人次,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了。 四、 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目前在《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尚未明确规定当事人持虚假证件或声明办理登记结婚或离婚手续事件中的责任划分,造成一系列当事人与局机关之间的责任归属矛盾与纠纷问题。2021年桃江法院判决相关行政案件6起,诉讼费达3.6万元,目前有待起诉的相关行政案件3起均由于女方当时未达法定年龄,提供假身份证办理了登记结婚。随着全国大数据对信息核查的普及,很多用假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将陆续曝光,且数据无法估计,而由目前相关责任归属所导致的诉讼费也将无法估计。 2.由于以前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不规范,导致婚姻登记档案不全的历史遗留问题急需解决。2017年年底前群众在补领结婚证时未按补领程序办理,而是按补办程序办理,所以在近3年中有相关的后续问题发生时,我们也及时并妥善处理。但是从2019年下半年起,省厅不再接收我中心提交的修改信息报告,导致群众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撤销婚姻登记后,再提供相关证明补领结婚证,使得相关工作程序更加繁琐复杂、耗时费力,且相关诉讼费用也将是一大笔开支。 3.由于有部分中老年人之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等到孩子入学、落户、购房或享受某些优惠待遇时才不得以补办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由于村、社区或部门单位不能及时出具甚至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或者出现问题时不同部门间互相推诿等造成当事人耗时费力跑冤枉路的情况。某些缺乏相关法律意识的当事人便不分青红皂白谩骂我们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甚至拨打市长热线投诉,严重干扰服务中心的正常办公秩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孙化                       报送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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