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81446924304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沅江市征地拆迁事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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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沅江市征地拆迁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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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征地拆迁、建设用地“五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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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沅江市桔城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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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业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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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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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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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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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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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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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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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沅江市征地拆迁事务所 |
从业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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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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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发布《拟征地告知书》,并对拟征地范围进行初步调查摸底; (二)配合局法规股做好征地听证工作; (三)做好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拟订安置补偿方案并公告、迁坟公告和强制腾地的资料准备和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对合法建筑面积、家庭人口组成和其他补偿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做好补偿资料的整理和核算工作; (五)收集被征拆单位和个人意见,并对调查登记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 (六)做好安置人口的审核工作; (七)严格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负责征地补偿资金的拨付; (八)负责做好征地补偿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九)做好相关征地补偿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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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81446924304L 2019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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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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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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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刘小平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