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
您好!
养老保险是民生之本,参加养老保险是幸福之源!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下岗人员、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已进入集中缴费阶段,为方便您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保障您的社保权益,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关于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个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可按月缴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费。
2023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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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 次  | 
      
       基 数  | 
      
       月缴费额  | 
      
       年缴费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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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3770  | 
      
       754  | 
      
       9048  | 
    
| 
       70%  | 
      
       4399  | 
      
       879.8  | 
      
       10557.6  | 
    
| 
       80%  | 
      
       5028  | 
      
       1005.6  | 
      
       12067.2  | 
    
| 
       90%  | 
      
       5656  | 
      
       1131.2  | 
      
       13574.4  | 
    
| 
       100%  | 
      
       6284  | 
      
       1256.8  | 
      
       15081.6  | 
    
| 
       200%  | 
      
       12568  | 
      
       2513.6  | 
      
       301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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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18852  | 
      
       3770.4  | 
      
       45244.8  | 
    
二、关于缴费时限
湖南省社保缴费年度为当年1月至12月,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个社保年度期间内缴纳本社保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逾期将无法补缴,直接影响退休养老金待遇。
即: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社保年度养老保险费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三、关于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事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没有缴费的可于2023年12月20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关于缴费渠道
渠道一:直接携带身份证到各银行网点缴费;
渠道二:在“湘税社保APP”自助网上缴费。
渠道三: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缴费。
养老保险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即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的养老金就越高。为更好地解决您的养老后顾之忧,提高退休生活品质,我们真诚地建议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持续参保缴费。
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保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最后,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事事顺心、万事如意!
沅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