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23 10:31 信息来源:民政局 作者: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股 浏览量:






沅民发〔2022〕27号

沅江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中心,市市监局、应急局、住建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 “1.8” 衡阳医养中心火灾事故、“4.29”望城自建房倒塌事件、 “9.16” 长沙电信大楼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件)发生,有效杜绝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9月12日至10月26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12日,我局向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和养老机构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二十大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认真自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9月20日—10月26日,我局组织采取全覆盖循环方式对全市46家养老机构(21家公办和25家民办)开展了3个轮次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疫情防控、食品采购-存储-48小时留样、特种设施设备管理使用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值勤、定时查房制度、管制刀具集中管理,是否存在向入住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宣传,违规销售保健品、非法宗教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排查。
    经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总体相对规范的公办养老机构有8家(沅江市社会福利院、沅江市社会福利中心、南大膳镇敬老院、新湾镇敬老院、南嘴镇敬老院、琼湖敬老院、阳罗洲镇第一敬老院、第二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有2家(江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亲善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部分养老机构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对整改持观望态度,行动迟缓,没有在限期内完成安全风险隐患的整改,特别是少数养老机构对检查中反复指出的力所能及可以解决的问题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严重无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全市21家公办养老机构中,有4家(沅江市社会福利院、沅江市社会福利中心、南大膳镇敬老院新楼、胭脂湖街道三眼塘敬老院)取得了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意见),有2家(泗湖山镇中心敬老院、共华镇宪成敬老院)设计安装了消防设施但尚未取得验收备案(合格意见),其余15家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配备均不到位,特别是未安装双自动系统和消防栓等基本消防设施,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全市25家在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中,有7家(湖南省亲善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沅江市江建军养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沅江市为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凌云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小微养老公寓一楼、南洞庭老年公寓、一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意见), 有9家(康健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顺民养老、福顺养老、康之源一店、二店、承欢养老、健君养老、永忠养老、唐氏养老)已安装双自动消防设施但尚未取得验收备案(合格意见),有3家(沅江市乐园老年公寓、鲁狄湖老年公寓、一家亲养老院)已安装独立式烟感和简易喷淋,有6家(沅江市欢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市福寿康老年公寓有限公司、沅江市万福养老院、沅江市雪梅养老院、沅江市塞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市周公湖益拖快乐老人之家)没有安装任何消防设施,达不到收住老人所需消防要求的条件或整改投入与经营规模不匹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火灾事故风险系数极高。
    二、主要问题
    1、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大部分养老机构未安装双自动系统(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防通道进出口复杂、出入受阻,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无维护记录,消防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达标,安全责任人员职责不清、消防应急处置程序方法不掌握;二是疏散有障碍,应急照明灯缺失或失效、安全紧急逃生出口设置不规范,内部疏散通道不畅通或达不到安全疏散条件;三是消防意识不强,部分养老机构房间内存放有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个人衣物用品堆积杂乱、电源插座私搭乱接现象严重,容易形成火灾隐患点;四是生活用燃气、液化气使用不规范,且未安装燃气报警器;五是民办养老机构室内存在个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电热水壶、电取暖器等。
    2、疫情防控方面:部分养老机构未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对外来探视人员执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查验、进门扫场所码、健康码工作,日常卫生清理及消杀工作不及时,相关登记台账缺失。
    3、食品安全方面:部分养老机构后厨卫生脏乱差,烹饪用品随意摆放,食堂内部蝇虫较多,后厨硬件需改善(消毒柜、留样柜、饭碗存放柜),48小时食品留样不规范,碗筷消毒落实不到位,食品采购存放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4、运营管理方面:一是养老床位数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配置超额收住老人;二是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人数与实际从业人员在院数不符;三是机构内部卫生清洁不到位,有的养老机构室内空气异味较大;四是尖锐利器集中管控不到位,有的机构老人居室内存放有水果刀、剪刀等利器,人身安全风险系数较大。
    三、工作建议
    1、对公办敬老院,各镇、街道、中心要切实履行主管单位责任,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加大投入保障、调整优化布局等措施,按要求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对2家设计安装了消防设施但尚未取得验收备案(合格意见)的要尽快取得验收备案(合格意见),特别是对15家尚未配备基本消防设施的要尽快将双自动系统和消防栓安装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2、对民办养老机构,9家已安装双自动消防设施但尚未取得验收备案(合格意见)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意见;3家已安装独立式烟感和简易喷淋的,督促限期改造为双自动系统并完成现场检查验收;6家没有安装任何消防设施的,纳入第一批尽快依法关停。
    3、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要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80号)要求,依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充分运用有效的监管制约手段,切实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特别是市监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严把入口关,消防救援机构要将所有养老机构纳入监管范围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确保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零发生,确保杜绝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对依法关停的养老机构,要确保人去门关,企业如不再经营,由市监部门注销登记,如继续经营,须另行选址,报经相关部门现场指导核查达到开办经营条件并完成备案后,方能收住老人;对限期整改的养老机构,要落实后续跟踪督导,经现场核查(验收)后完成备案(销号),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疏散转移在院老人,直至整改到位或依法关停为止。

    附件1:公办养老机构检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2:民办养老机构检查情况一览表


沅江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