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1.沅江市胭脂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傅医生口腔门诊
医疗机构地址:沅江市胭脂湖街道镇南路街2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92424743098112D2111
2.沅江市胭脂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门诊
医疗机构地址:沅江市胭脂湖街道莲子塘文化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92411643098111D2151
3.沅江市胭脂湖街道二门诊部
医疗机构地址:沅江市胭脂湖街道莲子塘村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00578543098114D2111
4. 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杨梅山门诊部
医疗机构地址: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杨梅山村李家坝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00581443098114D2111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