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沅江市草尾镇中心卫生院大同分院)
发布时间:2022-11-11 10:23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局
作者:
浏览量:
以下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沅江市草尾镇中心卫生院大同分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00762543098114D2111
医疗机构地址:沅江市草尾镇人和村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