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16:00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724日我局对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724日~7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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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4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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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11

2023. 7.2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11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沅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食品片区(东经112°20'37.15",北纬28°47'56.62"),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8721.2m2。建设1栋生产厂房,包括进行清洗、油炸、卤制、打包装箱等工序生产线。年生产QQ鱼(小鱼仔)660吨、卤肉制品100吨、蔬菜制品40吨、脆弹素牛肚(魔芋)30吨、豆干制品30吨、多汁素牛排(拉丝蛋白)100吨。建设办公楼、食堂、锅炉房等配套工程及环保配套设施。蒸汽使用主要由园区集中蒸汽供应,配套建设一台额定热功率700kw的导热油锅炉,燃料为生物柴油,主要为车间油炸工序供热。另外建设一台4t/h的燃油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主要为杀菌工序提供蒸汽。拟建项目配套建设冷库1间,采用第九类HFC化合物制冷剂R404型制冷剂。项目劳动成员100人,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益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湖南坤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遵守有关承诺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湖南显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 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合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高噪声作业施工;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轻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道路居民的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油锅炉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对产生的烟气进行有效收集,确保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中表3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1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对污水处理池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厂界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池预处理后,进入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食品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资江分河。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贮存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措施;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二次污染;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油炸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卤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格栅渣、浮油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清掏处理;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分别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 0.01t/aNOX 0.53t/aCOD 1.42t/aNH3-N 0.15t/a,指标纳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的总量控制管理。

三、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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