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关于作出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4:5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222我局对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222日~2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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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2

2023.2.2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2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沅江市南嘴镇百家沟村(112°1915.687″,28°5956.944″),拟投资20036.8万元租赁原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和空地进行石类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105827.1平方米。设置2条生产线,生产车间一占地面积约2000m2,钢架结构封闭厂房,具体设备主要包括滚筒筛、圆锥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振动筛、传输系统、控制系统等,建设年产200.9万吨机制砂生产线;生产车间二占地面积约12000m2,钢架结构封闭厂房,具体设备主要包括滚筒筛、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振动筛、传输系统、控制系统等,建设年产约533.3万吨机制砂、约266.7万吨碎石生产线。本项目总规模为年产约734.2万吨机制砂、约266.7万吨碎石建设项目。原料堆场一占地面积1000m2,北侧生产车间一的西南侧厂房,全封闭结构并设置喷淋设施,全封闭皮带运输原料堆场二占地面积15000m2,生产车间二南侧,全封闭结构并设置喷淋设施,全封闭皮带运输成品堆场一占地面积1000m2,原料堆场一的东侧,场地硬化,全封闭结构并设置喷淋设施,全封闭皮带运输;成品堆场二占地面积15000m2,生产车间二北侧,场地硬化,全封闭结构并设置喷淋设施,全封闭皮带运输。本次评价只针对机制砂和碎石项目,码头或泊岸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劳动定员5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9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遵守有关承诺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湖南蠡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蠡山1000万吨石类加工(一期)建设项目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高噪声作业施工。项目公用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均按《益阳市采(碎)石行业生态环境整治方案》等有关标准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密闭式的生产车间内,同时对易产尘的破碎、制砂工序设置喷雾降尘,尽量降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湿法破碎筛分和采用密闭破碎机,在生产设备、传输带以及筛分机的进、出料口分别安装雾化喷头进行洒水喷淋,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使用全封闭式皮带,减少粉尘的产生;通过对道路硬化、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及清扫处理降低道路扬尘,运输砂石车辆采取帆布封盖措施,进厂后先喷水再卸料,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污泥浓缩罐+压滤机对洗石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循环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管道引至沉淀池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单独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

(五)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通过减振、消声、隔声,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六)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废水处理形成的泥饼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本项目的生产和经营必须严格执行益阳市和沅江市两级人民政府关于砂石行业的相关规划和管理要求,严禁处置建筑垃圾以及含危险废物的其他垃圾,所有原材料均须有合法来源。项目涉及砂石行业规划和河湖划界等等其他相关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在本次环评审批手续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和批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令第48号)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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