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医疗保障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03 16:43 信息来源:医保局 作者:医保局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化市场活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沅江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一、提高认识,制定了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从41日起,明确了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结合全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项目建设大促进”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印发了《2020年沅江市医疗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进行了精心策划,确保宣传报道准确有力、生动有料、出新出彩,达到最佳效果。

二、明确了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

我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进行了重点宣传:一是分管副局长蔡红同志在414日利用晚上集中学习的时间,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宣传;二是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对《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进行集中宣讲解读;三是在广大干部群众当中集中宣传推介本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成效和经验,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破坏营商环境的予以追责问责曝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形成警示震慑。

三、落实了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益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已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征及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即从202021日起对沅江市部分工业企业单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2个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参保企业,可向医保部门申请缓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根据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我局精心准备宣传内容、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日”活动当天,我局挑选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沅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活动现场,他们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群众提出的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主动释疑答惑,使医保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沅江市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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