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审〔2020〕181号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沅江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建设沅江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新建项目。
二、原则同意项目选址于沅江市石矶湖。
三、建设规模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建设高三层的建筑物一栋,建设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滞留室、未成年年人保护中心、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家庭暴力咨询站、流浪乞讨人员接待处和食堂基础设施等。
四、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总投资525万元,资金全部自筹。
五、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另行请示核准。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