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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53 浏览次数:145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的奋进之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益阳市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数据集成,畅通受理渠道,规范信息管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市坚持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做好“十个统筹”,着力推进“八大行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深化政务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本年度,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新制定10件,废止失效21件,现行有效72件;定期编制《沅江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编辑政府公报4期;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0065条,其中主动公开各类政府及政府部门信息6995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及解读23期,解读规范性文件10篇,日常更新维护专题专栏17个;畅通门户网站政策咨询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政务服务大厅,主动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办理群众留言172条,梳理出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8001项,全年办事服务总数321623件,网站总访问量7831146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沅江市政府门户网”推送信息1121篇(条),订阅数达5334人。编制《沅江市本级2024年“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计划》,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系列活动,全市相关单位共计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30余次,通过搭建咨询台、发放公开服务指南、宣传手册等方式,形成了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开活动模式,搭建起一座便民利企的“连心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督促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保障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的时限和流程。2024年,沅江市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24人,法人或其他组织0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17件,其他方式申请7件。共办理完成2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7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3件,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结转2025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通过网站检测评估和对接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示的规范性。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根据《沅江市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信息“三审制”,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严格实行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准确无误再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全面完成了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在全省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获得优良等次;助推沅江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入选2024年度全省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暨“揭榜竞优”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市本级政务公开专区,并对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建设指导,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基层延伸。聚焦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增设“八大行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宣传专区及“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等特色栏目。同时全面清理和关停注销了一批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度大数据、智慧城市、依申请公开、市民热线和政务服务等相关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业务培训,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按时编制发布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组织对34个市直部门及12个镇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在沅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向社会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9(到期失效12件)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4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8195

行政强制

103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5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沅江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加强与司法、数据、宣传、网信、融媒体等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高效的工作合力。对各镇(街道、中心)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探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基层延伸。结合湖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对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以及发布质量、数量情况进行核查通报,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用好12345政务热线和门户网站政策咨询平台,第一时间获取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疑问,开展便捷、精准的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对依申请公开、平台发布等业务操作知识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