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沅江市洞庭湖流域西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314928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2-2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222日我局对沅江市洞庭湖流域西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223日~202012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2728885(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局窗口)

真:0737-2728885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局窗口

编:413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沅江市洞庭湖流域西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环审 [2020]5

2020.12.2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沅江市洞庭湖流域西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批 (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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