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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5-02 17:16 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作者:沅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沅江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沅江市南大膳镇合利红村支部书记周明水、分管扶贫工作的村支部委员李国才违反工作纪律案。周明水、李国才违反工作纪律,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纳入贫困户。2018年4月,周明水、李国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沅江市阳罗洲镇原瓦岗湖渔场支部书记戴坤仁,原瓦岗湖渔场支部委员丁玉枚(现为吕丰村支部委员)违规处置危房改造资金案。戴坤仁、丁玉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贫困户申请的危房改造资金拆分给他人。2018年4月,戴坤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玉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五花洲管区支部书记刘清山,管区负责扶贫工作的支部委员陈玲违反工作纪律案。刘清山、陈玲违反工作纪律,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管区居民纳入贫困户。2018年4月,刘清山、陈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水利管理站站长何国文违反工作纪律案。何国文作为帮扶责任人,工作不认真负责,扶贫手册填写错误,导致帮扶对象不理解、不满意而上访。2018年4月,何国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 沅江市共华镇华兴村便民服务员周海洋违反工作纪律案。周海洋违反工作纪律,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纳入贫困户。2018年4月,周海洋受到诫勉谈话、全市通报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