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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关于澄清2起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27 16:01 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作者:沅江市纪委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积极澄清不实举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良干事创业环境,现将2起经核查不实的信访举报问题通报如下:

1、关于澄清对沅江市泗湖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钊在土地征收中包庇个别党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叶钊在共双茶垸土地征收中包庇个别党员、充当保护伞,在土地征收面积上侵犯村集体和个人利益等问题。经查,泗湖山镇共双茶垸土地征收项目是湖南洞庭湖区共双茶垸蓄洪工程安全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根据省水利厅下达的计划进行征收,由沅江市蓄洪安全指挥部指派沅江市国土局征地拆迁事务所进行听证、走访、测量。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由村组各户的户长代表参加会议研究决定,户长集体表决后,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予以通过。泗湖山镇财政所按照上级征收计划与各村民小组签订的拆迁协议进行资金拨付。叶钊在担任政协联工委主任期间代表泗湖山镇政府负责土地征收协调工作,并未参与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制定。不存在叶钊在土地征收中包庇个别党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该举报不属实。

2、关于澄清对沅江市泗湖山镇石子埂村村委委员兼村会计熊巨钦贪污征地拆迁款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3月,群众反映2017年第一批分洪闸建设的土地征收款本人没有收到,因此举报石子埂村村委委员兼村会计熊巨钦贪污了此款。经查,该分洪闸建设为泗湖山镇级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地处石子埂村护华洲10组。第一批征收款到镇政府财政账户后,经镇政府、村委、群众代表共同协定,该组群众同意按三个项目分摊到户。第一个项目与举报人不相关,第二个项目因群众反映人口有差错,此款暂时未付,还在镇财政的账上,包括被举报人应分资金。第三个项目的资金于2017年底由镇财政统一支付,举报人户籍与其父母亲在一起,没有分户,因此征收款全部打在他父亲的银行账号上,而他本人不知道这个情况。调查组核实中,举报人父亲承认收到了这笔征收款,不存在熊巨钦贪污征地拆迁款问题。该举报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