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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4-12 16:31 来源:中国沅江网 作者:沅江市纪委监委

 沅纪通〔2016〕3号


各镇、场、街道党委(工委),镇人民政府,芦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垂管单位,副科级二级机构:
        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要求,2016年2月1日至2月3日,市纪委牵头组织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的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公款送礼和公款消费、违规操办酒宴、工作时间进出娱乐场所及机关干部上班纪律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共检查35个市直单位,检查酒店、宾馆、茶楼、农家乐、超市、商场、珠宝店等17处场所,全面检查了全市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纪律执行情况。检查未发现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公款送礼和公款消费、违规操办酒宴等行为。但在工作人员执行上下班纪律方面存在问题,检查发现:
        1.市水务局有5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分别是堤防管理股工作人员文武、刘华上班时间炒股,经管站工作人员曾赛男上班时间看视频,水库管理股工作人员陈希亮上班时间看视频、玩纸牌,工程股工作人员袁达波上班时间玩QQ游戏。且堤防管理股工作人员文武、刘华存在认错态度不好,不配合在违反工作纪律督查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的对抗检查行为;
        2.市高新区先后有2名工作人员违反上班纪律,分别是:安监站工作人员杜明上班时间看游戏视频,安监站工作人员罗卓上班时间看电视剧;
        3.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办工作人员何龙上班时间玩QQ游戏。
        为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湘组发〔2013〕10号),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单位及个人实行问责:
        1.对市水务局堤防管理股工作人员文武、刘华立案调查;
        2.给予市水务局经管站工作人员曾赛男、水库管理股工作人员陈希亮、工程股工作人员袁达波、市高新区安监站工作人员杜明和罗卓、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办工作人员何龙全市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对市水务局全市通报批评;
        4.对单位作风问题突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志斌进行批评教育;对单位作风问题突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市水务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涂鸿雁进行批评教育。
       上述被问责的单位及人员要提高认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充分认清越往后越严的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过硬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建设幸福沅江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沅江市纪委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