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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沅江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3 08:29 来源:沅江市司法局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月14日,对市司法局党组展开了巡察。2022年4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效整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工作。为落实组织保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沅江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全体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形成问题原因,一一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紧盯目标任务,充分明确整改步骤。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将巡察整改工作分为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开展整改、巩固整改成果三个阶段,明确时间表,任务图,确保整改步骤不乱,取得实效。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和不足,迅速出台《中共沅江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制定详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所有整改问题有效分解到位,落实到具体责任股室。

三是全力查纠整改,对标对表务求实效。局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行动,认真完成各项问题整改。局党组书记带头推进,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股室、二级机构积极认领任务,并在具体工作中予以落实。整改期间,局党组专门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问题整改相关情况,对16个问题逐一把关,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四是认真总结提升,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统筹兼顾,以巡察整改为工作新起点,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完善《沅江市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中共沅江市司法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出台《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具体管理办法,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全力营造起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氛围。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党史学习教育资料发放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于2022年1月6日前,将堆放在办公室的多余书籍资料搬运至司法局机关3楼党建书屋,进一步充实党建书屋藏书,并供全局干部自由借阅学习。二是狠抓学习提升,局党组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和沅江市司法局“司法大讲堂”培训方案等,通过持续学习,努力营造起浓厚的学习氛围,持续巩固提升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不规范。

①违规发放奖金福利。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已全部收缴并退还至市纪委。二是针对以上违规情况,召开了机关干部大会通报情况,以达到警示震慑效果。三是组织认真学习了机关管理制度,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②公款代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公款代缴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已全部收缴,并退还至市纪委。二是针对此问题,财务室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法规汇编》等相关业务书籍,以避免类似失误再次出现。

③重复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全部收缴并退还至市纪委。二是在全局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局机关管理制度。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以后做到审核票据细致认真,严格做好差旅费报销工作,确保重复(虚报)费用问题的不再出现。

3.违规减免内部工作人员公证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将违规减免的费用进行了收缴,并退还至市纪委。二是要求公证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合理、合法的开支。三是按照财务制度,每年对二级机构进行至少两次财务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好二级机构财务管理。

4.宣传报道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立即安排局办公室对相关信息报道进行了删除,并对相关工作作出了说明。二是严把信息审核关。所有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均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三是经常性地关注网络舆情,防患负面舆情信息出现。  

5.适应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较慢,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能不充分。

①制文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制定、送审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依然存在,导致后续审查、发布、备案等工作难以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制文单位的指导,将规范性文件操作流程及时传达给制文单位学习。二是对今年发布的5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了把关,确保审查、发布、备案等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市委依治办已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设置明确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充分发挥了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工作提升。

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制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法制审核能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市委依治办牵头,精心制定了本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和方案,今年5月份组成行政执法领域专项行动检查组,对我市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33个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现场要求各单位“立行立改”,并将最终的检查结果进行了全市通报,纳入年度考核。

二是今年6月份,邀请了益阳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多位专家,给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班共有12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会上专门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件程序、案件制作、农业执法领域、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了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是市委依治办已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设置明确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充分发挥了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工作提升。

6.司法为民思想树得不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量不高。

①普法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部署。2021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每年初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向全市印发,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做到了有的放矢。

二是深入落实。根据每年的普法工作要点,我局积极组织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近年来开展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送法下乡”、“宪法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编印了一批“民法典法律六进”普法读本、青少年保护宣传折页、宪法读本等普法宣传资料,免费向全市群众发放,提升其法治意识。创新手段,利用“沅江市司法局”公众号连载“民法典100问”,拓展线上普法渠道。同时,制作了宪法宣传片,在市区各大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全面总结。针对每次普法宣传活动做到“一活动一总结”。形成活动报道投稿各主流媒体,形成二次宣传,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及时总结活动成果,整合各镇、街道,各单位普法动态信息,增进借鉴学习,促进优势互补,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大普法格局。

②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一是2022年3-4月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各镇(街道)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提出了要求,并安排人促股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员培训,共计12次,培训人数达307人,较好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市局定于7月19日开展2022年度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确保人民调解员得到更全面的学习。二是在案卷评审和推广方面,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沅江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文件并下发至各调委会,将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并在5月开展的沅江市人民调解优质案卷评选活动中评选了5本优质案卷,在7月的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上进行表彰和学习推广。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调解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员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及卷宗制作能力,筑牢沅江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③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局党组明确牵头股室,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迅速展开清理与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和《沅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二是陆续多次开展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大型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完成了全市1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更新了标识标牌、制度上墙、人员更新,将“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名册下发给各公共法律服务站负责人。四是完成了对我市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合,积极统筹协调,合理调配资源,注销了1家,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所都有固定办公场,并都按照要求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通过多次组织大型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发挥所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充分调动了“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扩大了群众知晓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平台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统筹、整合、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务管理,规范了其执业行为,更好地维护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高。

①工作流程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益阳市局考核25项指标,进行周通报、月考核、季度点训、开展外去务工人员现场检查,局长亲自召集召开社区矫正专题调度会3次,市局督查及时通报相关《问题清单》,并逐项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设计启动工作台账5套。三是今后将坚持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强对司法所的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教育帮扶对象联系地方党委政府争取解决其生活困难。

②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2年度我局招录的6名公务员,将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二是人手不够的所协调乡镇增派综治办人员参与评估。三是积极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向基层司法所交流。四是制定了年度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方案,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会,局长亲自召集召开社区矫正专题调度会3次,及时整改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问题。

8.思想政治建设不深入。

①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狠下功夫,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完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主题课程共计29个课时。二是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司法大讲堂”培训计划,由股室负责人就岗位业务知识轮流进行授课学习。三是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设置了学习硬性指标。通过经常化的学习安排以及明确的考核指标规定,强化了干部学习,促进了干部能力提升。

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个纳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市司法局党组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益阳市、沅江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2022年5月23日,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上了题为《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专题课,班子成员就如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进行了深刻研讨,进一步明晰了自身工作责任。三是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中,长久推动下去。

9.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①党组织设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经沅江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2021年12月6日,市司法局机关党总支部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经无记名投票,成功选举出总支部委员7名,随后召开总支部委员第一次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成功选举出书记、副书记,进一步推进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②党建工作基础台账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由局政治工作室主任对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认真反思工作台账交接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原有资料中遗失的部分进行查找补足。二是组织专题党建业务培训,并对党员干部开展党建知识测试,提升干部党建知识水平。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党建工作台账管理。

③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就党员党费缴纳标准等党建知识进行了培训,并对党员干部开展党建知识测试。二是严格规范党费缴纳,机关支部党员于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期间集中缴纳本月党费,并拍照留存。

④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就三会一课、党员发展流程等党建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并对党员干部开展党建知识测试。二是制定了机关支部年度党建活动计划表,并按月推进实施。三是通过组织红色教育,进社区大扫除,参与疫情防控等党建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党员教育管理水平,不断坚定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升了服务意识。

⑤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在局机关3楼专门使用一间办公室打造了机关党建书屋,存放党建类、专业类等各类书籍资料,供党员干部借阅学习。二是在楼层过道间打造党建文化墙3块,在机关大院外栏悬挂党建宣传展板,努力营造起良好的党建文化氛围。三是局党组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每季度党建书屋打卡学习需达10次以上,提升了党建书屋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出了党员活动阵地作用。

10.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①“三不一末位”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制定《党组议事制度》,局党组对“三不一末尾”制度进行了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后期将根据党组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议事程序提前收集议题由分管领导党组会上提出再由党组成员讨论,党组书记坚持“三不一末尾”制度。

②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制定《党组议事制度》。二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三是后期党组会议记录按严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详细讨论过程。

11.选人用人缺乏科学系统谋划。

①选人用人随意性大,人事调整频繁。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充分提高认识,认真做到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二是制定市司法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干部的任免程序,相关纪律和规定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是后续将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②中层干部选拔程序违规。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市司法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对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条件和任用程序等作出了明确。二是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局党组选人用人制度规定执行。

③人员调配存在“重机关、轻基层”的倾向。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制定市司法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干部的任免程序,相关纪律和规定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二是通过制度明确,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原则上需在基层司法所完成任职服务年限规定。三是2022年度我局将招录公务员招录6人,将全部分配到基层司法所,充实司法所力量。

④司法行政专业人才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专业化培养。一是2022年度计划招录的公务员均明确了法律专业要求。二是已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鼓励在职工作人员强化学习。三是结合市司法局实际,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完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主题课程共计29个课时。四是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司法大讲堂”培训计划,由股室负责人就岗位业务知识轮流进行授课学习。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

12.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

①未针对司法所和内设股室制定绩效考核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司法局实际,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对股室所考核和工作人员考核等明确具体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考核工作。

②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在后续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等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二是对于评优评先等,将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重要考量。三是后续将通过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出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努力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③考核方案与政策法规相违背。

整改落实情况:

在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局党组安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对于实施办法中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把关后施行。

13.财务管理不严格。

①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将公务接待要求纳入机关管理制度,后续严格按照沅财行[2019]2号文件要求执行。

②违反合同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由财务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将其由财务会计岗位调离。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③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该问题的整改,经局党组会研究,由财计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联系会计事务所共同清理,因清理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将本着应改尽改、应清理尽清理的原则,力争在近期内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14.对二级机构财务问题查而不纠。

①公证处长期坐收坐支,频繁出现无事由接待,违规列支党建经费,重复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将重复报销的差旅费用进行了收缴,并退还至市纪委。二是余留现金已全部缴入单位账户。三是要求公证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确保市公证处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开支,绝不违规发放;所有收费入账,绝不私自减免公证费用、绝不私自收案收费。并随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四是局机关财计股每年将对二级机构进行至少两次财务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其财务管理。五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责令检查的问责处理。

②法律援助中心公款代缴工作人员医保个人部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发现此问题后,局领导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二是市法援中心迅速收缴笨此笔费用,并退还至市纪委。三是局机关财计股每年将对二级机构进行至少两次财务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法援中心财务管理。

15.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①上下班纪律抓得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沅江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设置了出勤硬性指标,对上班和会议期间缺勤,迟到或早退等情形,均明确作出扣分处理。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对乡镇司法所开展了作风纪律随机督查。通过严格制度执行,目前工作人员上下班纪律遵守良好。

②机关制度重形式、轻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机关管理制度,并在干部会议上展开学习。二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按时按质做好了机关会议记录。三是后期将严格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6.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制定党组议事制度、干部选人用人制度。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并将相关制度在干部会上开展学习。三是公款购买发放的机关干部福利,已全部收缴并退还至市纪委。后期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以及文件执行。

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16条反馈意见(37个具体问题)中的35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94.6%,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思想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强化政治学习,通过创新学习形式、载体等,提升全局干警理论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力戒理论学习形式主义,通过扎扎实实的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及岗位练兵等,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养。

2.坚持靶向发力,抓好问题整改。盯紧问题抓落实,对于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全面梳理、重点把控,尽快完成整改销号;严格队伍监管,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管理体系;经常化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检验标准,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作风锤炼和能力提升。

3.健全工作机制,筑牢忠诚底线。认真梳理问题症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相应制度规定,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全力杜绝类似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出现;坚持动态思维,根据具体情况变化及时对相应规章制度进行更新调整,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继续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7-2721980

邮政信箱(地址):湖南省沅江市琼湖街道入园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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