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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11 15:09 来源:市交通局 作者:市交通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立行立改方面的问题

1.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抽查干职工人事档案,发现有部分干职工的党员材料和年度考核材料缺失”的整改情况。由主管副局长廖跃军挂帅,人事股股长徐立纯负责整改。已经组织人事股4名工作人员对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及时进行规范,尤其是补齐个人年度考核及相关资料。同时聘请了2名档案专业人员对清理后的资料立卷归档。

2.关于“政治学习教育活动不严肃、不严谨”的整改情况。由党组负责人卜源光负责整改,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的报告,杜绝了不严肃的现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讲规矩,有纪律”专题讨论,杜绝了不严谨的现象。三是由缺党组中心组学习笔记的任忠武同志书面说明原因,并补充学习和补充笔记;学习笔记过于简单涉嫌补抄的臧文质同志重新进行了学习并补充了笔记。

3.关于“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有的机关干部对党组书记不称呼职务或同志,而称呼‘老板’”的整改情况。在系统内下发了《中共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系统内工作人员称呼的通知》,局党组召开了全系统干职工大会,专题强调了增强党内关系的严肃性和原则性。对党组书记或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准下属称呼为老板,只准称呼职务或同志,过去庸俗化的称呼已经彻底杜绝。

4.关于“违反规定配备干部”的整改情况。由党组负责人卜源光和主管人事的副局长廖跃军负责整改。坚决落实市编办“三定方案”,市道路运输管理所一正六副,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一正三副,不另设支部委员,支部委员由副职兼任。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定副职职数的基础上,对所需的9个副职岗位进行竞聘上岗,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后,进行竞聘上岗演说,然后由两个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投票(占60%)和党组研究决定(占40%),最后进行公示。

重新制定《中共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分工》,副科级干部李毅和工会主席易桂才不再分管具体工作。

关于郭卫军违规兼职的问题,巡察组指出后,我局立即通知郭卫军,其本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违规行为,已主动回公共汽车公司履职。

5.关于“道路运输管理所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排查登记出现错误,职工刘涛、匡宏志两位同志采集的身份证号码为同一个”的整改情况:经调阅党员网上管理系统核实,刘涛、匡宏志两位同志采集的身份证都为不同号码,查阅纸质档发现,号码相同系工作人员笔误所致。

对该问题的出现,局人事部门举一反三,认真理顺思路,于6月14日至6月19日,利用半年度党建体检工作契机,由系统分工委书记带队,对交通运输系统所属12个支部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督导检查,对照党建工作细则,一个支部一个支部的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对标,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在册,下发督查通报,要求各支部在规定时间内立行立改,再将整改资料交系统分工委复查销号,切实杜绝了走过场,留死角现象。同时局党组再三强调各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按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到各联点支部进行党建工作调度指导,并详细做好工作记录。

通过各项制度的严格落实,目前,我系统各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能对标对表,严格按上级各项要求稳步有序开展,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6.关于“交通局党组班子成员及主要领导有上下班和城区工作使用公车的情况”的整改情况。召开了党组会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切实转变了领导作风,杜绝了上下班和城区工作使用公车。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公车使用规定。制定了详细的《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长召集公务车辆驾驶员召开了“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推进会”,会上学习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我局公务车辆使用情况。

7.关于“存在违规因私出国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经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证明,黄志宇现持有出国(境)证件2本(一本港澳通行证和一本护照),经局党组研究责令其已将两本证照送局人事股留存。制定详细的《沅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上下班制度》、《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出差审批制度》及《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公休(请)假管理制度》规范全体干职工工作时间内的行为。

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建工作制度》之《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2017年6月黄志宇同志作为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发展对象上报入党材料到沅江市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经多方了解考察,认为其不具备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条件而未同意发展。而市直机关工委因具体经办人工作变动而导致上报的入党材料未能及时反馈到市道路运输管理所。6月30日交通系统分工委已将黄志宇上报的原始入党材料领回,已确认黄志宇未发展为预备党员。

二、其他反馈问题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议事不规范,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落实有欠缺”的整改情况。针对党组在推荐选拔干部、研究人事及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议事不规则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强化了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并强调在会前要认真准备议题,充分酝酿,会议决定符合要求,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同时修订并完善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并认真执行。

(2)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修订完善的《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相关程序规范、完善会议程序,认真详细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党组书记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调动过程中“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党组明确了成员分工及“一把手”应最后一个表态规则,并认真遵照《中共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执行。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在之前确实存在薄弱环节,自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了政治站位。

一是迅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党组副书记任忠武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如2018年6月8日,由派驻纪检组长唐业毅同志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工作》;8月3日,由局负责人卜源光同志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论述的认识》;四是加强了本单位内部微信工作群及公众号的监督管理,制定并下发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

通过各项制度措施的完善,积极营造了良好的意识形态环境,坚决维护了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安全,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党组副书记任忠武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下发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2)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不深入”的整改情况。2014年来,由于当时的党建工作乃至党员组织生活在大家看来都是比较务虚,空洞,思想上的松懈使得党建工作及组织生活呈现疲劳应付现象,以致于工作效果不明显,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大背景下,通过系统学习,使得全局党员思想得到了升华、观念发生了转变、意识上形成了规矩。局党组也明确指出,各基层支部在抓日常党建工作中必须去掉以前陈旧思想,切实把心沉下来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如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我系统均按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一项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征求和党员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都规定必须接地气,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在会议期间还按要求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及市纪委相关领导全程参加监督,在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都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建议和批评意见,各党组成员都表示照单全收,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

通过党员思想意识的提高及组织生活程序的规范,我局现在党员组织生活都符合了相关要求。下步,我局党组将对系统所属支部民主生活上、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重新回炉,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加强党员规范管理监督,未理顺和落实每一个党员的组织关系”的整改情况。我局在各镇下设有10个交管站,共有党员26人。历年来各站党员关系都是实行社区属地管理,包括党员的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和党费收缴。通过向市委组织部咨询,依据《中国共产中国共产党章程程》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三十、三十二、三十三条)之规定,下设站所党员组织关系归属当地社区管理符合要求。整改措施:强化各交管站党员的思想意识,督促形成积极参与、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同时利用局中心工作部署会契机,对各交管站党员管理提出相关要求,重申纪律。我局拟在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将党员组织生活等工作内容纳入全员绩效考核项目,确保党员教育管理不漏一个,积极配合镇场街道党员教育工作。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各镇、社区党组织要摸清下设站所党员人数,建立名册;二是建议完善相关党建制度,督促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及组织生活,特别是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每月及时提醒全体党员按实交纳党费。工作设想:拟在本轮机构改革完成后,依据编制设置及人员分布情况,将成立局机关第三支部,对各交管站党员实行统一管理。

针对部分同志入党材料缺失情况,我局人事部门迅速与组织部取得联系,完善了相关入党材料,同时人事部门针对档案材料缺失的问题,查漏补缺,对全局干职工人事档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理,共检查出135人次缺失相关资料,逐一登记造表,通知相关人员补充,目前,所有材料均补充完善。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整改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以制度规范党建工作中的各种行为。

2013年至2016年党费清缴我局严格按收缴标准对每月党员交纳情况进行了仔细核算,并经过了市委组织部的检查。

2016年11月16日道路运输管理所支部换届原始资料记录不全问题,经核实,换届选举资料缺少一份支部换届请示,该支部党建专干将请示上报市委组织部后未存档备查,现已补齐。通过一系列的问题,交通运输系统分工委随即在系统内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清查,明确要求所有党建工作开展必须有纪实管理资料,并留存相关影像痕迹,同时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公共汽车公司支部换届时间已到,立即督促其支部将换届选举报告递交至市委组织部,现正等待报告批复。

关于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在巡察过程中通过谈话以及党建基础知识考试发现党建学习流于形式,“两学一做”等基础知识学习不够,掌握不深的问题。我局党组一是强化党员学习意识。交通运输系统要求各支部必须对照新形势下政治学习标准,全力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如机关第二支部便将支部简要情况、十九大精神要点、精准扶贫政策等整理汇编,下发至党员学习,同时打破常规考试方式,由支部书记随时随地抽查党员学习效果,确保党员学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交通运输系统分工委采取不定期督查方式,对所属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和党员学习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发文通报,直指问题关键,通过督促管理,强化基层支部负责人主责意识,促进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3)关于“在办理借调手续没有市委组织部和编办的签字盖章认可的情况下,道路运输管理所职工黄志宇借调到琼湖街道办事处金田社区工作,担任社区主任一职”的整改情况。制定《沅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上下班制度》、《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出差审批制度》、《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公休(请)假管理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安装了考勤机,每天上下班考勤登记,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违规借调的工作人员已向社区、街道办事处递交辞职报告,已在我单位正常履职。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财务账套中原始凭证内容与实际经济业务事项不符”的整改情况。制定《沅江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的“六项禁令”,严格规定报账程序,严格落实联审会签制度。市纪委相关部门就其行为进行了约谈。

(2)关于“私车公养”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用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上私车公养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和局纪检组配合,专门召开了公务车辆驾驶员会议,对公车使用过程中的油料、维修、停放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做到以制度管车、管人,彻底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同时,对公务车辆集中统一使用,解决车辆不够而产生的私车公用公养的问题。夏先元、曹光曙已由市纪委进行了诫勉谈话。

(3)关于“职工双边取酬”的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联合局人事股、财务股在全系统全面开展清理干职工双边取酬的问题,通过清理,除此四人外,未发现其他人员有双边取酬现象。

市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3人,诫勉谈话1人,并将多领部分退交市纪委或单位。

(4)关于“公款吃喝”的整改情况。制定《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和公务用餐制度》,严格规定公务接待和公务用餐的程序、标准、陪同人数等。明确接待股室持信函或接待清单,按要求由相关负责同志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否则不予报销。

对袁记吃铺消费的975元,由全体党组成员足额退还至黄家河大桥项目指挥部。

(5)关于“违规发放福利待遇”的整改情况。组织本单位中层骨干认真学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公务员法》第十二章规定精神。制定详细的《沅江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明财务纪律和报销程序,已规范后续行为。

具体指出的两个问题,我局已向市级领导多次汇报,市纪委已派工作人员来我局复印相关凭证,等待相关决定颁布后,我局再严格按照决定予以执行。

(6)关于“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情况。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由各乡镇负责,征地拆迁资金是由市干线公路有限公司拨入各乡镇财政所指定的专项账户。乡镇财政所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权限在市财政局监督股,我局对乡镇财政无直接监管职能。

因我局在建项目黄家河大桥建设地点设南洞庭芦苇场,所以许多工作需要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2016年向南洞庭芦苇场拨付工作经费是以六联单形式拨付。因南洞庭芦苇场系独立的财政预算主体,拨款应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实施,其再转拨付到其他单位均以往来科目挂账,导致资金支出形式不规范,系南洞庭芦苇场行为,我局无权监管。

2017年10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到全市各乡镇检查了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并于10月24日下发了《关于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明确了漉乐线沿线镇场征地拆迁等资金运行情况,指出了征地拆迁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运行的要求。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新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加强对财务票据的审核;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对于此问题,我局已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对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计的申请。

(2)关于“无依据支付不合理工作经费”的整改情况。督促下属二级机构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财务制度,加强报账审核;对运管所不合规的账目进行调整。

(3)关于“违反财经制度”的整改情况。制定详细的《沅江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凡是大型采购,必须向局党组提交采购预算报告,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同时,必须履行报批、审批、经手、验收等手续,涉及固定资产购置、调拨、报废等的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变动审批表》报局计财股和办公室备案。涉及政府要求招标采购的办公用品、低值消耗品,按政府采购办法办理。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采购程序是: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涉及品目已实行协议供货定点的,按市财政局协议供货文件规定执行。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除外)由本单位自行采购;执行协议定点供货的规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采购项目,累计资金数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采购单位事前计划备案。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

关于道路运输管理所2014年6月9日购买电脑设备11766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此笔账目是我局2014年7月3日的2号凭证,将电脑设备作支出,后在当月24日的8号凭证已将该笔支出列入固定资产。

(4)关于“发现干职工有吸毒的人员,党组未及时未追究责任”的整改情况。2018年6月1日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沅江监察委员会将政法委移送李超犯罪线索至我局派驻纪检组后我局纪检组迅速展开走访调查。2016年6月24日经其所在的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后于2016年9月2日由中共沅江市纪委下发《关于给予李超开出党籍处分的决定》沅纪审〔2016〕35号文件,作出了给予李超开出党籍处分。同日,中共沅江市纪委又向我局下达了《关于给予李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建议》沅纪建〔2016〕4号,我局收悉后经过调查取证后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了《关于给予李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沅交发〔2016〕34号。因需益阳市公安局对李超作出处理决定后,我局党组才能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所以经2018年6月22日党组会研究做出了于2018年7月1日起停发李超工资,待益阳市公安局处理结果后再作行政处理的决定。

6.围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身边腐败方面的问题

(1)关于“黄家河大桥工程项目施工转包”的整改情况。因黄家河大桥现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根据实际情况难以将实际施工单位“沅江市新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施工量收回给中标单位“河南恒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我局将请符合资质的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大桥的建设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测,保质保量如期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我局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建设、施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2)关于“道路运输管理所虚开车辆维修和租车发票,套取资金”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经纪律,强化审核监管,局财务与局纪检组将开展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二级机构按财务制度办事。

此问题已向市纪委汇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时任道路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大队长彭栋梁虚开发票报取工作经费行为进行了问责处理(诫勉谈话)。

(3)关于“党组班子履职不到位,整个沅江市客运市场混乱”的整改情况。我局党组已向下属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和各交通运输管理站下发了经费预算通知,制定了行政执法考核目标。并于8月28日制定了《沅江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联合交警、路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瓶车、小轿车、改型货运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打击营运车辆、城市客运车辆的从业人员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营运的行为,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行驶路线、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行为,打击的士车辆、公交车辆乱收费的行为,严厉整治车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落实、不到位的行为。重点整治城区、益沅一级公路、各乡镇重点路段、车站、码头及人车密集地区的非法营运车辆。到目前为止,查扣、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车辆50余台。

关于出租车管理问题,我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我市第一轮出租车经营权期限自2010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7日止。第一轮出租车上市为照顾我市原有“面的”车主的权益,出租车经营权资格由原有“面的”车辆置换,管理模式是由城市客运管理处“临时代管”上市,即由出租车驾驶员与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沅江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合同》,市城建投公司再委托市客运管理处进行管理。我市第二轮出租车经营权期限自2018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2017年4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启动我市第二轮出租车上市工作,确定了我市第二轮出租车运营管理模式为公司化管理,市交通运输局为上市工作的责任主体。

2018年7月17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益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我局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对网约车进行管理,对非法网约车严厉打击,保持合法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和平共存的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810880;地址:湖南省沅江市金桔路11号;电子邮箱:yjsjty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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