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2019年度决算公开
中共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市委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益阳市委和沅江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向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益阳市委巡察办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制定巡察工作标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评价机制。
(四)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五)负责综合、分析和研究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为市委决策服务。
(六)负责督办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的事项。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十)负责办理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和人员编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3人。
设中共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沅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各核定行政编制4名,每组设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副组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2名。
第二部分 市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巡察办2019年度收入总计218.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市委巡察办于2017年8月成立,2018年新增加一个临时巡察组,已于2018年增加办公基础设施,2019年无需再增加。支出总计194.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巡察工作任务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 19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98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9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2万元,占 72.29%;项目支出53.9万元,占27.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4万元,下降3.7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4.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巡察工作任务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4万元,下降3.7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4.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巡察工作任务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96万元,占 97.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3.9万元,占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112.9445万元,比上年增加24.4%。商品和服务支出79.1374万元,比上年增加7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5万元,比上年增加93.3%。本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为0.9万元,比上年增减2.98万元,下降7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9万元。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占100%。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 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巡察工作指导。
七、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附件:
中共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正科级党委工作机关。
(二)人员情况
中共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3人。
设中共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沅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各核定行政编制4名,每组设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副组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2名。
(三)主要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益阳市委和沅江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向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益阳市委巡察办报告工作情况。
2.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制定巡察工作标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评价机制。
4.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5.负责综合、分析和研究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为市委决策服务。
6.负责督办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的事项。
7.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8.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10.负责办理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及资金的管理情况:2019年度基本支出14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6.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年初总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为155.8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95.8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3.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2019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91.98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155.82万元相比追加36.16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整体调资、绩效考核奖金、公车补贴以及巡察专项费用。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98万元,占100%。
5.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2019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98万元,支出194.52万元,上年结余26.89万元,累计结余21.88万元。
6.“三公经费”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支出0.9万元。决算支出0.9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比下降2.98万元。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9年度项目支出53.9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第6-8轮巡察和市委行政执法专项巡察工作经费。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办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总的来说,2019年我办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2019年,巡察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全年共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共巡察18个单位党组织,共发现问题468个;对行政执法开展了1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4个,问题线索4条。市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对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2019年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问题500个,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与实际在岗人数存在差异。根据“三定”方案,市委巡察机构共计核定行政编制14个,现有预算在编在岗人员9人,长期借调1人,长期借调在岗人员无预算经费。
2.申请巡察经费手续重复繁琐。根据巡察工作规划,每年需开展3轮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每轮巡察专项经费都需要一事一议,进行经费申请,经领导审批,申请手续较为繁琐。
(二)有关建议
1.建议按照“三定”方案人员编制数,进行预算,减轻单位经费压力。
2.建议根据每年工作任务,相对固定巡察经费,年初一次性拨放,实际中超出预算部分再申请,一事一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91.98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155.82万元相比追加36.16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整体调资、绩效考核奖金、公车补贴以及巡察专项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9万元,较上年增加23.45万元,增减101.34%,主要原因是:巡察工作任务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